20120606/安省议会通过反欺凌法 学生免受歧视包括性取向

-《接受异同学校法》通过学校将更安全更兼容并包容
-安省议会通过反欺凌法 学生免受歧视包括性取向
-B-13法案通过 “价值超越信仰”
-反欺凌法案反对声中通过
-华裔家长不满 家庭教育抗衡
-宗教团体不满 可提司法挑战
-校内同志受欺凌未必能全面防止
-多市八成中学设同性异性恋联盟
-理性面对新法例 压制坏影响


《接受异同学校法》通过学校将更安全更兼容并包容

省府来稿/《接受异同学校法》(Accepting Schools Act)周二在省议会通过,将令到学校的学习环境更为安全,同时确保学生有所支援,健康成长发挥潜能。

法例订立了法律上的责任,明文规定教育局和学校须预防欺凌行为,对欺凌行为采取更严厉的处分,以及支持提倡互相了解和互相尊重的学生。法例今年秋天生效时,将要求教育局和学校:

*与学校社区合作,发展一个预防欺凌及干预的计划,让公众知道计划的内容,需要时有所依据求助。

*调查任何欺凌事件的报告。

*给受欺凌的学生提供支援,给目击欺凌行为的学生以及牵涉欺凌行为的学生支援。

*订立告知家长的程序,以便家长知道子女牵涉欺凌的事故,并与讨论所提供的支援。

*当学生举办活动,提倡互相了解、接受彼此的异同和互相尊重,便得给予支持。

*以更为严厉的处分,对付欺凌和起因仇恨的行为,包括严厉至驱逐出学校。

《接受异同学校法》,是麦坚迪政府教育计划的一个重要环节,以帮助学生发挥潜能,其法是提供安全、互相接受和包容的学习环境。

教育厅厅长布顿(Laurel Broten)说:“我们都有本份的角色职责,去创造正面积极的学校学习风气,以预防不适当的行为诸如欺凌、因性别歧视而发生的暴力行为、因恐惧同性恋、恃强欺负残疾以及种族歧视等欺凌行为。《接受异同学校法》是省府所采取的一个重要步骤,以履行我们对安省所有学生和他们家庭的责任。”

自从2004年以来,省府投资了2.9亿元来推行安全学校策略(Safe Schools Strategy)。2009年,毒瘾及精神健康中心(Centre for Addiction and Mental Health)发表的研究报告显示,29%的安省学生,也就是几乎每三名学生便有一人,曾报告他们在学校受到欺凌。

安省议会通过反欺凌法 学生免受歧视包括性取向

星岛日报/因应去年两名受欺凌的学生自杀而草拟的“接受同校法”(Accepting Schools Act,又称13号法案),终在安省议会以65比36票三读通过,省长麦坚迪(Dalton McGuinty)在法案通过后表示,此法案是为了建立一个很强大融和的社会,但反对的天主教团体则指法案剥夺天主教的宗教自由,多伦多枢机主教更发声明,“强烈关注”法案部分内容。

根据政府提出的法律修订法案,所有学生不能因为他们的种族、祖籍、肤色、国籍、宗教、性别、性取向、性别身分及性别表达、年龄、婚姻状况、家庭岗位及残疾而被歧视,学校内的歧视行为包括网络欺凌也被禁止在内。

天主教团体斥剥夺自由

麦坚迪表示,一切对孩子的任何形式的歧视,包括他们的性取向,都是不可再接受的,所以提出有关法案。不过宗教团体及族裔团体,对其中有关性取向部分发出巨大的反对声浪,包括容许学生可以称反对恐惧同性恋的组织为“同志与非同志联盟”(Gay Straight Alliances),指这是剥夺天主教的宗教自由。多伦多枢机主教Thomas Collins发出声明,表达对法案部分内容的“强烈关注”。

不过麦坚迪认为,天主教人士需理解公立学校必须容许此类组织成立,支援学生免受歧视。安省天主教学校理事会对此颇有微言,但副主席Kathy Burtnik却表明,对执行新政策“没有顾虑”,也不会法律挑战政府。麦坚迪也称法案有很多超越信念的共同价值,政策一旦推行,天主教学校上下将理解其真正意义。

两童自杀引起社会关注

投下反对票的进步保守党,则指摘自由党把其塑造成恐同政党是可耻做法;他们指前省议员Elizabeth Witmer相类似的14号法案的措施其实更严谨。助自由党一臂之力通过法案的新民主党,省议员Cheri DiNovo则指,13号法案一些重要修订如网络欺凌等条文已包括保守党的建议。

去年男童米彻尔.威尔逊(Mitchell Wilson)自杀案引起社会对欺凌的广泛关注。罹患肌肉萎缩症的米彻尔,于去年9月的开学日自杀,只有11岁;同年渥太华一名15岁少年,市议员Allan Hubley儿子Jamie Hubley也因性取向不同而遭同学欺凌,最终自杀收场。米彻尔的父亲克雷格.威尔逊(Craig Wilson)闻讯指,法案通过是对死去儿子及因此而自杀孩子们的一种致敬。

资料来源:星报

B-13法案通过 “价值超越信仰”

加通社多伦多5日电/安省省长麦坚迪5日在自由党省府提出的反霸凌法(又称B-13“接受同校法”议案,Bill 13 Accepting Schools Act 2012)三读通过后表示,天主教领袖今后要尝试接受学生在校内组织坦诚同性恋联盟(Gay-Straight-Alliance,GSA)等社团。

多伦多大主教柯林斯批评自由党省府这项法案侵犯宗教自由,因为该法案规定学校一定得允许学生组织社团时,选择“gay”做为社团名称;另外,除了天主教学区教育局校监抱怨这项法律、迫使他们接受违背他们信仰的学生社团,已至少有一名神父在上星期天布道时骂麦坚迪是不足挂齿的政客。

麦坚迪接受采访时回应说,他在公开及私下场合,曾听过对他更糟糕的称呼,他并指称,支持和反对法案者之间,事实上有很多共同点,而且该法案价值已超越任何单一信仰,他同时表示,今后天主教学校必须遵守新法律规定,一旦新法付诸实施,他相信校方、天主教学校老师、校长和家长,都会更加了解该法案的真正意旨。

麦坚迪强调,反霸凌法目的是意图建立一个更巩固、更具凝聚性的社会,以及凸显对学童的不当歧视,无论任何方面包括其性别倾向,都不再被允许出现。

新民主党在该法案上支持自由党省府立场,保守党则坚持反对,该党表示,省府没有立场指示学校一定要接受学生组织名称为坦诚同性恋联盟的社团,安省保守党领袖胡达克指出,该党观点是应由校长和教育局决定校务处理方针,而不是由学生主导,尤其现在经济趋向衰退,安省面临庞大预算赤字,但自由党省府竟还在一个社团名称上大作文章。

新民主党亦呼吁说,天主教学校应尽快适应新法规定,该党领袖贺华丝指出,天主教社区有很多人士,以及教师工会都支持5日通过的反霸凌法,而目前应确定的是新法实施后,一般学区和天主教学校学童,都有能力对抗霸凌行为。

安省保守党前曾指出,针对能否组织坦诚同性恋联盟的争论,已凌驾于反霸凌议题之上,显示自由党省府有意藉此引发、是否应继续补助天主教学校的正反面争议。

反欺凌法案反对声中通过
团体促天主教教局打宗教牌续战

明报/极具争议的13号议案昨日在安省省议会正式三读通过,全省学校最快将于今年9月份实施这个以反校园欺凌为目的的法案。由于该法案侧重保护同性恋学生的权益,有宗教组织呼吁天主教教育局行使宪法中赋予他们保护宗教自由的权利,集体抵制该法案的实施。

尽管反对声不绝于耳,安省少数党政府依然在新民主党议员的支持下,以65比36的比数通过了13号议案──“接受同校法”(Accepting School Act),并且违背此前同意与保守党全面反欺凌的与14号议案合二为一的意愿,令保守党及一众14号议案旳支持者大失所望。

“接受同校法”除了加强学校对所有校园欺凌事件的监督及调查力度,还重点赋予学生在校内成立“同性恋──异性恋同盟”(GSAs)的绝对权力。支持该法案的“安省小学教师联盟”(ETFO)代表全省7.6万公校小学教师,该联盟主席哈蒙德(Sam Hammond)指出,所有的老师都希望反对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及各种歧视行为,他们都应该站出来保护同性恋或双性恋学生不受欺凌。

他说:“我很高兴现在教育局和校长都没有权反对学生用GSA作为名称成立该类同盟。”

大主教斥法案侵犯宗教自由

多伦多大主教Thomas Cardinal Collins则指责自由党迫使学校同意学生以GSA为名成立联盟,是对宗教自由的侵犯。安省天主教主教联会(ACBO)在昨日法案通过后立即发表声明,表示对某些条款的严重顾虑:“既然接受同校法案现在已成为法律,天主教同盟们将寻求一个与我们的信仰相符的方式,来创造安全宜人的校园环境。”

省长麦坚迪在回应该法案的通过时表示,该法案真正的意义所在,是为学生维护一个更加安全和强大的环境,并相信一旦法案开始实施,包括天主教学校、老师和家长在内的反对者都会明白这个法案存在的重要性。

安省保守党教育评议员麦克劳德(Lisa MacLeod)批评自由党政府因为要寻求政党合作的关系,牺牲为学生提供最有效保护法案的机会。她说:“保守党的14号法案被反欺凌活动人士一致通过,该法案可以保护更多学生的事实不能够被否认,但我们看到的却是一个很小气及傲慢的教育厅长及自由党政府。”

全国性非牟利宗教组织Campaign Life Coalition昨日则发表公告,呼吁大主教及天主教教育局积极行使宪法中第93条,即保护宗教自由不受侵犯的条款,拒绝在校内实施13号法案。但目前尚未有宗教社团或教育局对此作出响应。

华裔家长不满 家庭教育抗衡

明报/13号议案的通过,令相对保守的华裔家长相当不满。除了觉得被剥夺了教育子女的权利之外,更有人担心该法案偏重保护同性恋学生不受欺凌,会令到那些因为学生的外表、族裔及语言等其他因素而受欺凌的事件得到纵容。

北约华人基督教会谢安国牧师表示对昨日这个结果并不惊讶,自由党政府由去年引入该法案时隐藏在背后的议题,已随近来由“安省小学教师联盟”(ETFO)在8年级教师中展开的GSA教育课程逐渐体现开来。

“隐藏议题已经不再隐藏,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家长能够做的就是要争取自己的现有权益,因为13号法案真正的战场,还是在校园中。”

谢安国继续表示,法案虽然令学校无权干涉学生成立GSA,但家长依然有权教育自己的子女不去参与这样的组织,同时要留意GSA的宣传活动是否有碍校园安全等因素,随时与学校保持联系。

他还希望有政党能将家长可行使的权利也制定出一套法案,来保护家长教育子女的权利。

担心产生反效果

代表多伦多天主教华人联会的陈嘉年对13号法案的通过表示遗憾,认为该法案并没有真正达到全面反欺凌的效果,他甚至担心该法案的实施会产生反效果:“法案重视GSA教育,那些因为样貌和族裔等外在因素而受到欺凌的因素则不受重视,这有可能激发欺凌者欺凌这些学生的兴趣。”

陈嘉年表示该联会将在法案正式实施之前,继续征求家长意见,讨论该法案更好的实施方式,争取在今年9月之前与政府达成共识。

身为3名子女家长,其中有2名为学龄的约克区公校教育局教委谭国成称,他以前相信学校对子女除了学业教育之外还有道德教育的功能,13号议案通过后,发觉自己对子女的教育理念同学校GSA教育理念有冲突,因此他决定日后只有靠更多的与子女沟通,向他们灌输本身的家庭价值,才能避免受到影响。

他建议更多与他有同样顾虑的家长:“暑假就快到了,要抓住机会和孩子多做沟通,不要等到9月份开学才开始做。”

宗教团体不满 可提司法挑战

星岛日报特约记者杨婉文/有律师认为,宗教团体如果不满13号法案通过成为法例,可以向法院挑战有关法例。但能否胜诉,要视乎法例要求学校成立的同性恋异性恋联盟如何运作等因素。

律师曾启荣接受A1中文电台时事节目《A1出击》访问时表示,宗教界人士能否以反欺凌法侵犯宗教自由为理据,去挑战有关法例,可参考过往法院有关宗教自由的案例。其中一个是在魁省的案例,当局要求天主教学校教授其他宗教,有家长拒绝让子女上这些课,认为违反天主教学校的原则。法官判家长败诉,认为违反宗教自由,要在构成实质伤害(tangible harm)的情况下,才能得到人权宪章对宗教自由的保护。

他指出,法例对天主教学校的冲击最大,因为天主教学校认为同性恋是不恰当的行为,但学校同时有个联盟,认为不能否定同性恋是不恰当,会令天主教学校运作出现矛盾。但他认为,宗教界能否把反欺凌法诉诸法庭,关键在于这个联盟将会做什么,如何去捍卫同性恋者的权利,以及天主教学校如何教导同性恋行为不恰当。

他认为,宗教界人士可以告上法庭,但到时就要从细节着眼,把联盟的运作,及学校教导的东西,一并交由法官审议。他认为,诉讼有多大赢面,要视乎联盟要争取的权力和保障有多大,或学校的要求有多高,例如若联盟只是学生交流和玩耍的学会,赢面就不大,但若联盟不准教宗说,同性恋是不大好,令学校的基本教学都做不到,就可能侵犯学生或家长的宗教自由权利,学校赢面就较大。但他认为,有关诉诸有难题,因为这个界线未必那么容易界定。

传以“平等权利”诉诸法庭

据悉,有宗教人士正商议是否可以用平等权利的方法诉诸法庭,试图成立另一个高举教义的学会,若被校方反对的话,就告上法庭,挑战有关法例,为何容许同性恋者成立联盟,却不容许其他人成立其他学会。曾启荣认为,这是有创意的好战略,过往也有人用类似方式,状告法院而获胜诉,但这个策略仍然会面对如何界定怎样才会侵犯宗教自由的界线问题。

他认为,难以评估这个策略是否较好,因为要视乎法官是谁,学会有多激进等因素,若被禁的学会属温和及中性,赢面就较大。

校内同志受欺凌未必能全面防止

星岛日报特约记者杨婉文/安省省议会昨天三读通过备受争议的反欺凌法案,迈向立法。有华裔同性恋者认为,就算法案成为法例,也未必能全面防止同性恋者在学校被欺凌的情况,这只是踏出一小步。

一直跟进有关法案的同性恋者王先生,周三接受A1中文电台时事节目《A1出击》访问时,对于法案三读通过感到开心。他指自己曾经在基督教学校就读,虽然从来没有由于性取向而在学校直接被欺凌,但曾在其他方面例如衣着,或身高被欺凌,他心里也会有压力和恐惧,担心其他同学若知道他是同性恋者,会对他不利。

同性恋者:踏出一小步

王认为,三读通过的法案也未必能完全防止同性恋者日后在学校被欺凌,甚至因而自杀的悲剧。但起码踏出一小步,因为它只能在学校层面,提高大家对同性恋者的意识,日后仍要透过教育去影响社会,最终要整个社会对同性恋者更加包容和接纳时,他们日后才不会再因为性取向而被欺凌。

王先生又认为,法案仍有地方可以修订,他明白为何天主教学校对法案要校方成立同性恋异性恋联盟GSA(Gay Straight Alliance )特别反感,法例订明教育局和校长都不能反对学生成立GSA,也侧重了学生的权利,牺牲了校长和教育局的权力。

GSA改名易接受

他认为,若这个名字令天主教学校不舒服,可以改,GSA也不够全面,未能包括其他不同性取向人士,可考虑其他名字例如彩虹学会(Rainbow Club)等。

王预计,立法后学校成立GSA最初都会有强烈反对的声音,尤其是在较保守的学校,但这需要一步一步去做,才能慢慢令整个学校更容易接纳同性恋,或其他性取向的人。他认为,立法后应首先在宗教背境不强的公校成立有关学会,慢慢让其他人接纳同性恋者,让他们明白同性恋或其他性取向人士是存在的。

他认为,若有家长担心成立这类学会会推举同性恋价值,侵蚀传统家庭价值观念,学校是否也可以让学生成立支持传统家庭价值的学会。他指很多价值观都要顺应时代而改变和适应。“就算天主教它自己的价值观是否一直都那么稳定和坚守所有东西,我觉得不是。”

多市八成中学设同性异性恋联盟

星岛日报/多伦多公立教育局教育委员陈圣源表示,教育局辖下的中学其实有八成已经成立同性/异性恋学生联盟(Gay-Straights Alliances,或GSA),新法案的大部分内容,教育局早已开始实行。

陈圣源昨天接受访问时指出,多市公立教育局有80间中学有GSA社团。GSA的性质是一个学生社团,要学生主动向学校提出申请,才会批准成立。由于多市公立教育局的政策,向来容许学生成立这一类的社团,因此第13号法案的通过,并不会促使其余的中学也纷纷成立GSA。

他说,反欺凌是多市公立教育局重点工作,新法案的大部分内容,教育局早已开始实行;但会详细研究新法案的内容,调整和修改部分政策和程序,以符合政府的要求。

理性面对新法例 压制坏影响

星岛日报/银禧社谢安国牧师指出,家长应理性面对新法案,行使家长的权益,压制新法案所带来的坏影响。

谢安国牧师指难以翻案

他表示,Bill 13通过成为法例已成事实,在自由党与新民主联手之下,要翻案是不大可能。只有寄望保守党上台后,在下届省议会才可能检讨及争取废除。

谢安国称,曾见过保守党领袖胡达克,提出以私人法案的方式,对第13号法案作出补救措施。他认为,在现阶段仍然可以将新法案对儿童的负面影响减少。即使不可以阻止在学校设立同性/异性恋学生联盟,但这是一个课外活动组织,家长可以行使权益,不同意子女参加某些校外活动。家长亦应该更关注学校的动向,在家长会上把关,阻挡外来势力侵入校园。

对个别团体或有反效果

他说,法案原意是保护一小撮免被欺凌,但令个别群体有特权很可能带来反效果。因为愈突出某一个群体,愈容易令这些人成为目标。法案非但不是保障这些人,反而令其他人对他们产生愤恨心,结果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