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9/电视广告限9月前须降声浪

(渥太华8日加新社电)加拿大广播及通讯管理委员会(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下令,所有广播服务商必须在9月以前采取措施,保证节目和广告的声量均等,没有广告声浪掩盖节目问题。

该委员会说,业者必须遵守2009年电视信号测量、控制的国际标准,调控节目与广告的音量,保证两者音量一致。民众去年有很多投诉,指电视广告声浪过高。

广播电视及通讯管委员会去年12月提出规则草案,给广播商机会回应,新规则今年9月1日生效。

其他国家都有采取类似行动,包括美国。

美国已通过法令,下令广播商和发行商去年底遵守新规则,符合精密电视系统委员会(Advanced Television Systems Committee)的标准。

广播及通讯管理委员会主席卡茨(Leonard Katz)发表声明说:“我们要消除嘈杂电视广告,我们公布规则,与目标接近一步。我们期望业界采取必要措施,按我们设定的期限,降低聒耳的广告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