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8/小留学生监护人及财务担保放宽

-小留学生监护人及财务担保放宽
-卑诗吸纳国际留学生 列中国为最大市场
-防洗钱 小留学生太多钱或被查
-学生需否监护人 移民官有裁量权


小留学生监护人及财务担保放宽

星岛日报记者 张文慈/加拿大边境服务处(CBSA)自今年9月起,放宽17至19岁小留学生原本必须提交监护权文件规定,海关人员可依个案考量,是否让他们入境就读。不过17岁以下小留学生,则仍维持强制需填写两份监护权声明文件。

最新一期《移民资讯汇编》(Lexbase)取得的移民部资料显示,CBSA是在今年9月15日起,更改相关作业规定。

原本规定,本国少于19岁的小留学生,在申请“学生许可证”(Study Permit)前,需填写两份额外的文件,第一份是由年满25岁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填写的监护权声明,说明已经安排监护人在紧急情况下,代为执行该学生父母职责。文件需在加拿大办理公证;第二份是必须由原居地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填写,说明已经安排监护人代替父母行事,这份文件必须在原居地办理公证。

移民部资料指,今年9月15日以后,移民官可按17至19岁的国际小留学生个人情况,包括就读课程、独立能力、财务证明、旅行经验、监护人紧急医疗救护、有无涉及人口走私等,决定是否可豁免提交监护权文件,就可入境就读。
料配合开放国际生政策

新生效的作业仍规定,17岁以下小留学生,强制需填写监护权声明文件。而且监护人需住在小留学生附近,并且是合理距离范围,以便提供紧急医疗救护或看管。

有招收小留学生的温哥华加拿大皇家学院(Royal Canadian College)洋名杰弗里的叶姓(Jeffry Yip)高级行政人员表示,由于医疗及教育普及,各国近来纷纷降低民法上关于成年年龄的规定,例如伊朗为15岁、苏格兰16岁、韩国17岁、加拿大及中国18岁,或许配合国际学生开放政策,才有类似放宽措施,相信多数学校对此表示欢迎。

他表示,如果小留学生入读的是寄宿学校,宿舍监管人员可作为小留学生监护人。

温哥华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表示,移民部除放宽提交监护权文件外,最近也将原本规定国际学生需提供60万人民币(约10万加元)存款证明存款18个月,降低为12个月,说明正当卑诗省各校区教育局及大专院校面临财政短缺之际,为吸引更多的留学生到加国,确实需配合松绑国际学生签证政策。

卑诗吸纳国际留学生 列中国为最大市场

星岛日报/由于教育经费短缺,招募国际学生成为卑诗省各学区拓展财源的主要渠道之一。目前在韩国学生持续减少下,各学区已将目标锁定中国、东南亚及中南美等新兴市场,并认为中国将是未来最大市场之一。据统计,高贵林学区近年来国际学生总数多维持在1,000人左右,每年为学区挹注1,600万元经费,约占总预算6.5%。由于韩国学生持续减少,高贵林学区已开始将目标锁定中国、土耳其、中南美洲及东南亚等新兴市场,过去3年来自中国的国际学生人数已达300人。

据移民部今年第二季度的最新移民入境签证数字显示,国际学生人数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国际学生签证则由去年同期的12,443个增至16,222个。而在2010年,来自中国的国际学生高踞首位,达17,934人,其次是印度11,543人、韩国10,527人。

防洗钱 小留学生太多钱或被查
移民部发监护文件指引

明报/移民部首次发出未成年留学生申请签证的监护文件(custodian documents)要求指引,列明移民官必须了解仅属于留学生自己(不属于父母)的财务能力情况,以判断申请人是否有足够的资金,以支持在加拿大的留学生活。

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更提醒中国家长,如果列在子女名下的资金太过庞大,例如有200万元的存款,则不仅不能帮到子女取得签证,还有可能因此引起洗钱的怀疑,或被调查。

10万元生活存款可接受

李克伦建议,对留学生来说,名下有3万,7.5万或10万以下供生活用的存款,是可以被接受的,如果超过太多,确实会惹来麻烦,必须紧慎处理。

移民部对未成年学生申请签证时所需的监护权要求作出重大改变,从9月15日开始,移民部除了要求17岁以下的未成年学生必须缴交监护权文件外,也可要求已满17岁、但未满各省法定成年要求年龄的留学生(卑诗省为19岁,安省为18岁)提出监护权证明。

李克伦说,以前留学生只有年龄未达17岁时,才要提供在加拿大有监护人的证明,但未详细要求文件内容,又或者移民官应如何审核。

根据移民部在10月7日对全球移民官发出的指引,明确指出“从2011年9月15日开始,那些已满17岁,却未满各省法定成年年龄的留学生,移民官可以自行判断,决定是否要求他们补充监护权文件。”

指引又说,17岁以下需要监护权文件证明的规定没有改变,不过,“申请人必须提供由学生家长以及在加拿大监护人均签名的法律公证文件”,同意在加拿大对学生监护权的行使。

指引提到,家长或监护人应该知道,监护人居住的地点必须是在学生就读的学校不远的地方,又或者与学生居住的地方离得很近。也就是若地点相隔太遥远,移民官可以不接受该监护文件。

指引还要求移民官在审查监护文件时,必须了解申请人前往就读的学校类别(中学或小学)、申请人的独立情况(过去是否曾出外求学)、学生自己财务自主能力(即若无家长或监护人提供协助,自己的资金情况)、过去出国旅游经验的有无、有无其他有关生活照顾的安排。

此外,指引要求移民官了解,申请人若来到加拿大,是否还有其他有关人身安全上的因素需要考虑。

学生需否监护人 移民官有裁量权

世界日报记者陈元诚温哥华报导/联邦移民部有关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新规定自2011年9月15日起生效,凡介于17岁与就读省分或地区规定成年岁数(18或19岁)的未成年学生,移民官可酌情要求提供本国监护人,裁量因素包含就读年级、独立性、财务独立能力及旅游经验等。

Lexbase移民通讯杂志12月号汇整移民部公告,除了强制17岁以下学生需提供本国监护人的原规定之外,对于17岁以上未成年学生签证申请案,移民官可酌情裁量是否需要提供本国监护人。

考量因素包含:申请人在加拿大的入学年级;目前或过去居住的安排,是否曾经离开家就读;不仰赖父母的财务独立能力;过去的旅游或交换学生经验;接近父母或监护人的方便性;非正式协助与照护安排;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的机会。

加拿大目前认定19岁以上为成年的省分为卑省、新省、纽省、诺省及西北、努瓦特、育空三个地区;18岁以上为成年的省分则为亚省、曼省、安省、魁省、沙省及爱德华王子岛。本国规定年满19岁才能担任监护人。

过去17岁以下的未成年学生签证申请案送件时,小孩必须提供公证过的声明书,一分由出生地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签名,另一分由加拿大监护人签名,而移民官必须满意声明书中有注明对未成年学生的生活及协助有做适当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