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8/中国投资移民求快 排队头宁倍付资金

-中国投资移民求快 排队头宁倍付资金
-回流港移民夫妇来加旅游遭递解 覆核成功判重审
-中国投资移民 佣金疑遭灌水
-投资移民门槛80万元偏低 港囤万六申请
-北京申请人资产平均229万元41岁
-妇不实表述取消移民资格上诉驳回
-康尼致力杜绝假移民


中国投资移民求快 排队头宁倍付资金

明报/联邦投资移民计划投资金额在去年12月翻涨一倍后,不仅未吓退新的中国申请人,连已搭上旧规定40万元投资金额“末班车”的申请人,也不惜撤回申请,而改提80万元的新例申请。移民部驻香港签证办事处在去年12月发现,有三分一的新申请,其实是来自去年5月及6月的申请,说明中国申请人一心求快,即使付上一倍投资也在所不惜。

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取得移民部文件显示,在去年12月16日为止,香港签证办事处共有15,835宗投资移民申请积压,其中新例80万元投资的申请,有三分一来自旧规定40万元的申请者,这批人先办理撤回申请,然后再办理80万元的申请。

香港办事处移民计划经理Jacobus Versteegh在文件中形容“这是个有趣的现象”。至于有关现象背后的原因,移民部认为与移民顾问建议申请人,不如撤回申请,改提新例申请,如此有助从积压的最后位置,一举跳升至新例积压部分的领先位置,因此更早获得受理有关。

文件表示,虽然有旧申请人决定撤案,令旧积压减少,但由于后来改投入新的80万元申请,如此一来一往之下,使香港办事处目前的整体积压数字改变不大。

文件说,由于预期继续会有新的申请提出,香港签证办事处的积压数目“不可能在短时间之内有所减少”。

另方面,李克伦亦取得移民部在今年3月,全球主要签证办事处对投资移民“身家”(净资产)及年龄的情况比较。

在各主要签证办事处中,水牛城签证办事处受理的投资移民“身家最为丰厚”,净资产高达850万加元,中东地区的投资移民申请人则有三百、四百万加元的净资产,至于北京投资移民申请人则“只有”228万加元,仅高过南韩的156万及台北的146万加元(见左表)。

申请人年龄方面,北京为34岁至49岁,台北为32岁至59岁,南韩平均为46岁。至于年龄最大的申请人则出现在水牛城,该签证办事处的投资移民申请人年龄从29岁至71岁。

回流港移民夫妇来加旅游遭递解 覆核成功判重审

明报/一对香港移民夫妇因为1997年后的金融风暴、其香港的物业变成负资产,无法维持加港两头家而全家回流,8年后,两人带同在加国出生的儿子以游客身分进入加拿大,结果被关员发现两夫妇是没有坐够“移民监”的永久居民,因而向他们发出递解令。两夫妇最后上诉至联邦法院,终被法官认为移民部在签发遣返令期间犯了程序错误,判两人司法覆核成功,案件可以发还移民部重审。

法庭文件显示,妻子陈淑英(Shuk Ying Chan,译音)在1994年取得加国永久居民资格,她随后申请丈夫黄伟暄(Wai Huen Wong,译音)移民,丈夫在1997年成为永久居民。儿子在1996年在加国出生,是加国公民。

文件指,黄伟暄在港有一贵价物业,但98年香港楼市泡沫爆破,他们的物业变成负资产,导致他们无能力再在加拿大居住,一家三口在2000年回流香港。三人在2008年再度来加,却以游客身分进入,结果被关员发现夫妇实际上是加国永久居民,但却没有满足5年居住至少730日的规定,移民官因此向夫妇二人发出递解令。

递解令由一名移民官(officer)以代表署理部门主管(acting chief)签署,后再有另一名同样级别是officer的移民官撰写报告,确认“移民部长”同意递解令有效,还说两人的儿子虽是公民,但无足够理据申请人道立场留下,而该份报告也是以“署理部门主管”名义签署。

夫妇上诉至移民上诉局,指根据移民法,签发遣返令应该由两级关员核实,即分别为“officer”,及由“部长代理人”(minister’s delegate)代表“移民部长”确认,在此案中,“部长代理人”就是该名署理部门主管。然而,夫妇律师指出,明显签发这个递解令的过程,并没有获得“部长代理人”的正式签署,只是两名“officer”以其名义签发,有违移民法的规定。

但上诉局判夫妇上诉失败,两人于是再上诉至联邦法院。法官Luc Martineau最后同意上诉人律师的陈词,认为递解令签发过程的确有误,因此判决二人得直,司法覆核成功,案件发还移民部由另一些关员审查。

中国投资移民 佣金疑遭灌水

世界日报记者阮耀毅温哥华报导/联邦移民部的统计数据显示,几乎所有中国投资移民都透过移民顾问或律师递交申请文件,且91%接受基金“推广者”(Facilitators)所提供的“财务配套”(financial package),以“定额买断”(fixed price)方式申请移民。各省移民基金虽与“推广者”订有佣金上限,但在中国市场,实际佣金远高于此,代理为争夺生意各显神通。移民部担心有人刻意灌水,影响申请人权益。

移民通讯杂志Lexbase9月号根据资讯自由法(Access to Information Act)取得的移民部内部统计资料显示,2010年有高达99.35%的中国投资移民是透过基金“推广者”、移民顾问或律师送件,且91%申请人接受基金“推广者”所提供的财务配套,以定额买断方式申请投资移民。且买断金额则根据基金所在省分及中国代理人所在地区的竞争情况而有不同。

“推广者”向基金所在省分收取佣金是合法的,根据移民部居间协调后的合约,投资金额40万元者,佣金上限为2万8000元;投资80万元者,上限4万元。

但在中国市场,招募到一位投资40万元的新移民,“推广者”所获得的佣金可能达到4到6万元。去年投资门槛提高到80万元后,佣金甚至可拿到10万元。

主要由参加联邦投资移民计划的加国金融业者组成的“推广者谘询组织”(Facilitator ‘ Advisory Group)则认为,情况可能是中国代理业者见到投资门槛增至80万元,故意串谋提高买断价格。

移民部强调,这种将成本灌水,让申请人支付更高费用的做法令人无法接受,也可能损及“推广者”的企业声誉。

但移民部无法单方面解决这个问题,因为佣金由各省支付,属商业行为,不在移民部管辖之内。魁省基金情况也类似,且支付的佣金更高。

移民部已要求业者将佣金数额充分披露,让申请人知道佣金付给哪些人或机构,并警告若“推广人谘询组织”无法找出解决中国市场佣金乱象的问题,移民部将考虑中止现行佣金政策。

投资移民门槛80万元偏低 港囤万六申请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李群/尽管联邦政府去年底将投资移民的投资额度门槛由40万元提高至80万元,但申请个案继续猛增,目前案件积压长达3年。联邦移民部设在香港的办事处积压个案就多达15,835宗,涉及资产额高达63亿元。本地移民业界人士指出,如此巨额资产被阻国门外是巨大损失,加国应再度提高投资额度门槛,由80万元升至120万元。

据周三公布的最新一期《移民资讯汇编》(Lexbase)资料显示,虽然联邦投资移民的申请门槛已提高,但投资移民配额依然抢手。Lexbase总编辑兼移民律师库兰(Richard Kurland)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表示,联邦移民部自去年11月10日宣布,提高投资移民门槛,申请人投资额度由40万元增加至80万元,个人净资产则由80万元增至160万元。

库兰指出,联邦移民部不久前宣布2011年投资移民配额为700个,在数天内就被申请者抢光,这表明加国投资移民门槛“定价过低”。他建议,投资额度门槛应由80万元涨至120万元,而申请人个人净资产也应由160万元涨至250万元。

库兰说,即使几乎不可能有申请者达到上述调涨后的门槛,但以投资移民申请个案积压3年计算,移民部直至2015年前,都可以完成年度批准计划。现在不提高门槛,理论上说加拿大损失数十亿元资产。

去年12月16日,加拿大驻香港总领事馆领事、移民项目经理弗斯蒂格(Jim Versteegh)表示,当时收到的新投资移民申请个案,约有三分之一是取消了早前申请(多数在2010年5月至6月间),之后再提出的申请。其目的是代理申请的移民顾问,希望自旧门槛中长长的等待队伍中脱身,在新门槛申请队伍中排在靠前位置。

香港积压的投资移民个案,很多为中国国内申请者。在北京积压的个案中,个人平均净资产接近230万元,申请者平均年龄为41岁,年轻申请者很少。

北京申请人资产平均229万元41岁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报道/据最新一期《移民资讯汇编》资料显示,全球各地许多加国移民签证办事处,所处理的投资移民申请个案,出现明显和不同特点。

以下是其中几个办事处的概况:

■北京:投资移民申请人资产净值相对较高,平均高达229万元,而年龄则较轻,平均只有41岁。9%申请人拥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所有在34岁至49岁之间申请人,获得年龄项目的最高分。

■美国水牛城:申请人资产净值最高,达到850万元,但年龄也最大,平均达52岁。平均教育水平也较高,55%拥有专上程度学历。

■英国伦敦:申请人资产净值平均达350万元,44%属经理级企业行政人员,但平均年龄较大,达51岁。

■台北:40%申请人已有子女在加国就学,但他们资产净值相对较低,平均只有146万元,而平均年龄则是46岁。10%申请人拥有硕士或以上教育水平,并且大部分具有医疗专业资格。

■首尔:高达82%申请人已有直系亲属在加国居住,平均资产净值达156万元。63%申请人拥有专上教育程度。

■新德里:申请人教育水平和语言能力都相对较低,67%为农民并靠祖辈留下的土地致富,只有7%属经理级企业行政人员。

■科威特:申请人资产净值仅次于美国水牛城,高达420万元,也相对较年轻,平均只有48岁,但教育水平相对并不高,67%只有高中毕业学历。

■莫斯科:申请人平均年龄也较轻,只有43岁,个人资产净值平均达238万元。无论从年龄或个人财富来看,北京和莫斯科的申请人条件非常相近。

妇不实表述取消移民资格上诉驳回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报道/加拿大移民当局严厉取缔在移民申请程序中虚报资料的行为。一名中国女子由加籍丈夫申请,于2003年移民加国后,被丈夫揭发她所生一个儿子并非己出,最后不但离婚收场,还因为她在申请移民时作出不实表述(misrepresentation)而遭取消移民资格,她在今年7月上诉至联邦法院败诉,目前面临遣返中国命运。

根据联邦法院文件显示,本案上诉人名为江莲波(Lian Bo Jiang,译音),她在2001年12月和一加籍男子在中国结婚时,已经育有一个和另一男子所生女儿。她在2002年11月又生下一个儿子。

2003年4月,江莲波和女儿获得家庭团聚移民签证,而她的儿子则因父亲是加国公民而自动取得加籍。不过,该年5月,她的丈夫怀疑当时仅半岁大的男婴并非他所生,于是做了DNA血缘鉴证,结果发现他不是孩子生父。他和江莲波于2004年离婚。

2006年6月,联邦移民部就江莲波的移民资格举行聆讯,她在聆讯中首次透露,自己在2002年2月遭人性侵犯,并且在该年3月至4月发现已怀孕。但她在申请移民时并无告诉移民官员,该孩子生父或另有其人。

2008年4月,移民部取消江莲波及她的女儿移民资格,并下令把她们递解出境,原因是两人在申请移民时蓄意或间接作出不实表述。她们向移民部上诉部门上诉,结果江莲波败诉,但她的女儿则获准以人道和同情理由留在加国。至于她的儿子,也可以和他的同母异父姐姐继续在加国生活。

最后,江莲波上诉至联邦法院。她在庭上自辩称,她在申请移民至取得移民签证期间,跟当时作担保人的丈夫婚姻关系融洽,至于她是否怀孕,不会影响她的申请资格。

联邦法官拉塞尔(James Russell)本年7月作出裁决,驳回江莲波的司法覆核申请。

拉塞尔在判词中表明,据根《移民及难民保护法案》,不实表述包括隐瞒导致或者可能导致执法错误的事实,因此,根据该法案第42章,如果她的儿子不是加国公民而豁免正常申请手续,她的移民申请就有可能而遭拒。

康尼致力杜绝假移民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报道/联邦公民及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今年7月宣布,联邦政府正采取行动,处理至少1,800宗涉嫌以不诚实手法取得加国公民身分的个案,这些人极可能被取消加国国籍。

康尼指出,以上大部分个案的当事人,都听从不正当移民顾问的建议,包括捏造在加国居住的假证据,以满足在申请入籍之前4年内须于居住满3年的规定。
他重申,加国国籍和护照是“非卖品”,渥京将会严厉打击移民和入籍申请的诈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