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1/2客户提集体诉讼 要唐炜臻还3000万

明报/多伦多前金融投资顾问唐炜臻(图)的2名前投资客户,最近代表于2009年2月25日时唐氏的所有投资客户,委托律师向唐炜臻提出集体诉讼。

原告已入禀安省高等法院,控告唐氏非法占有、欺诈性转移、欺诈性误导、违反合约及其他非法行为,要求偿还约3000万元的投资总金额。

唐:无钱赔3000万

唐炜臻昨天作出回应称,他对该项偿还要求感到奇怪,指出现时他连打官司也无钱聘请律师,怎会有钱赔3000万元。

唐指律师行想卖广告

他表示,日前已接到上述律师信。他认为所谓集体诉讼的控方只不过是2名投资者,根本无法代表其他200多名投资者的意愿。同时认为代表原告人的律师行是想为自己卖广告。

代表原告的Rochon Genova LLP律师行律师阿奇博尔德(John Archibald)说,他们现时要等待法庭批准该项诉讼进行,其后被告要作出辩护回应,个别投资者可提出不想参与诉讼。

他说,符合集体诉讼原告人资格者,要于2009年2月25日时投资于唐炜臻创立的“海外华人合伙人基金”(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

他指出,集体诉讼是要求被告偿还约3000万元的投资总金额。

被告人包括唐炜臻、其妻子萧虹以及有关属下公司。指控内容包括作出不实宣传、夸大回报率、误导公众投资在其操控的庞氏骗局中。并称在2009年的2月,唐炜臻对众多投资者自白他伪造户口内容、输掉投资者的6,000万元,到目前为止,这6,000万的大部分仍是去向不明。

该书面通知又表示,目前自称“华人毕菲特”的唐炜臻正面对多项刑事控罪以及安省证监会的控告。

唐炜臻亦被美国证监会指控其操作类似庞氏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