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8/安省实施新例 办离婚前须参加资讯班

(多伦多17日加新社电)安省政府实施新规则,处理离婚申请案。从周一起,民众要想入禀法庭,办理离婚手续,先要参加资讯班,了解法庭以外的离婚途径。

安省司法厅长本特利(Chris Bentley)介绍新例,指新规则可减轻安省家事法庭系统的工作,节省离婚者的时间和金钱。

他说:“告上家事法庭,解决离婚问题,开支可能很大,花费很多时间。最大的问题可能是,子女和两人的心灵均受创伤。”

在新例下,离婚夫妇向法院入禀离婚前,必须参加资讯班。

两人参加资讯班后,还是决定打官司办离婚,司法厅长办公室可为他们安排时间,与调停人会面,设法解决纷争。

在新例下,离婚者可到安省全省家事法庭,寻求免费调停服务。在政府修改规则前,这项服务需要收费。

司法界代表指出,政府现在推行两步措施,但计划的成效不彰。

安省协作法联会(Ontario Collaborative Law Federation)主席、家事法律师赫达特(Judith Huddart)说,在离婚程序中,资讯班和调停服务安排得太晚,人们最初决定离婚,未能接触资讯班和调停人。

她说:“他们已聘用律师,开始诉讼程序,如果你在这个时候告诉他们,其实们不用那么办,还有其他途径,他们会多么沮丧。”

赫达特估计,第一次法庭聆讯,律师收费约为5000元。

本特利并指出,安省政府为了节省民众的律师费,特别在互联网上提供资讯,介绍法庭以外的离婚手续。

他又说,这项计划的目的是节省离婚者的时间和金钱,司法厅可以节省的金钱不多。

司法厅长办公室会在未来一年多花530万元,在全省法庭推行上述强制计划,全省每年总开支达到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