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2/加美周边保安签协议 专员吁勿出卖国民隐私

(渥太华11日加新社电)联邦隐私专员周一提醒渥京政府坚守隐私法,不要急于达成加、美周边保安协议,而接受次一等的个人资料隐私保护措施。

隐私专员斯托达特(Jennifer Stoddart,图)说,在谈判有关敏感数据交流的加、美保安协议时,加拿大不应忘却它的严格标准。

斯托达特向政府提出建议书,讨论两国周边谈判。

她说:“我认为,加拿大人对隐私的要求高,致力保护个人资料。

“我们的研究与审查工作都有一致的结论,就是交流两国资料要有透明原则、受到特定管制。”

在未来数月,加、美两国将会发表周边保安行动计划。

总理哈珀与美国总统奥巴马在今年2月发表的声明,可能促成正式的北美周边保安。有关协议旨在扩大洲际合作,同时疏导加、美边境货物运输与人流。

斯托达特指出,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加、美两国有不同的看法。例如,怎样才是合理的隐私要求?什么东西构成个人资料?传递隐私资料给第三方,有什么的法律意义。

根据斯托达特的建议书,加拿大与美国保安机构大量收集、分析与互通个人数据,有一些没法预料的副作用。在这些个案中,有人在5年前企图自杀,结果数年后在边境受阻,诸多不便,加拿大公民阿拉尔(Maher Arar)在叙利亚受折磨,也是1个例子。

斯托达特建议,加拿大与美国签订周边保安协议,应定下明确的监控措施,限制两国互通的信息,加强跨境数据交换的保安措施。

斯托达特也反对储存生物特征数据,例如指模、虹膜或视网膜扫描,存入大型中央资料库,以免高度敏感个人身分资被误用。

她建议周边协议谈判员提出一些问题,例要收集资料的主要用家,是不是边境保安、执法单位?

她也质疑,假如美国非法使用资料,加拿大如何平反?如何对待双重护照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