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6/唐炜臻诈骗案下月初审 无钱聘律师要普通话传译

明报/多伦多金融投资顾问唐炜臻(图)被控的1项逾5000元刑事诈骗罪,昨天首次在中区的高等法院提堂。该案法官及控、辩三方决定于下月16日举行初审。被告表示到时并无辩护律师,但需要普通话传译。法庭考虑到被告无辩护律师,故向被告提供初审程序指引。

唐炜臻在庭外称,由于安省证监会继续冻结其资产,又申请不到法律援助金,故他无钱聘用辩护律师。

当被问及他海外有否资产时,他指证监会近两年一直调查,未能证明他有外国资产。现时生活费靠子女及朋友帮助。

他续称,其实他于1年前已开始在例如 KIJIJI等网站刊登服务广告,可为投资者提供谘询服务。

他说:“证监会只是不准他做证券交易,无限制我做投资谘询服务!”

他未有说清楚有否投资者顾客。

另外,安省证监会对唐炜臻及其名下两间投资公司提出的另12项控罪,已于今年2月进行初审,现等待正式审讯。

唐炜臻、海外华人合伙人基金(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及唐炜臻投资与信息谘询公司(Weizhen Tang & Associates)被控的12项罪名具体如下:3项涉嫌证券诈骗(违反《安省证券法》第126.1条)、5项涉嫌未注册进行证券交易(违反该法第25条)、3项涉嫌非法分销证券(违反该法第53条)、1项涉嫌意图影响证券交易(违反该法第3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