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8/华埠“名偷”囚4月 3年禁足华埠犹太市场

若迁卑诗 缓刑转省执行

明报/曾出庭指控陈旺非法禁锢罪的多伦多中区华埠“著名”黑人小偷伯内特(Anthony Bennett),于上月承认及被判偷窃另2间华人商店罪名成立后,昨天在中区法院分别被判3年内不准踏足中区华埠及犹太市场地区,同时入狱4个月及监守行为3年。

伯内特昨天在庭外向传媒称:“我想重新做人,我向被偷窃的华人店铺道歉!”

其中涉及偷窃多市中区唐人街辛丰行1盆卖29元盆栽的案件中,主审法官宝云(J. Baldwin)指被告过往案底累累,自1986年至今,共判54项罪名成立,包括偷窃、毒品案及违反保释限制等罪,要向他及其他罪犯发出严厉信息,故判他入狱4个月,即时收押。

辛丰行店东John向本报作出回应时表示,他对该项判决感到满意,指出尤其是加拿大法院一向不重判偷窃罪犯人。

被告伯内特上月出庭时曾对该案不认罪,由于该店女店东当时有出庭指控他,法官才能判伯内特1项偷窃5000元以下罪名成立。

店东John昨天说:“由于店东捉到小偷后,警员通常问店东会否愿意出庭指控,才决定会否发出控罪,所以我鼓励各店东日后尽量愿意出庭指控,才能杜绝小偷再到唐人街偷窃,可生阻吓作用!”

被告的30年同居女友斯路尔斯(Linda Stlouis)则对判刑表示极不满意,她说:“Fxxx,我们已同意搬离多伦多重新做人,现在他要入狱,粉碎了原本的计划!”

该案发生于前年10月10日,店主报案后,警方等半年后,于去年4月才向伯内特发出控罪。

被告辩护律师鲍威尔(Donald Powell)于判刑前曾向法官求情称,被告刚于另1宗同类案件中被判3年内不准踏足中区华埠及犹太市场地区,及监守行为3年。

同时被告于过去6个月已未有再次犯案,并已决定最快于本月底搬至卑诗省投靠儿子,重新做人,故盼法官不要判他入狱。

官指不认罪无心悔改

然而,该案检控官奥康纳(Dan O’Connor)则在庭上表示,被告上月出庭受审时仍不认罪,显示无心悔改,故要求法官判被告入狱4个月加2年缓刑,以示警戒。

“受害人权益行动委员会”成员奚治瑾律师昨天也有到法庭听审,她指被告罪有应得,尤其是被告受审时并不认罪,要该店店东出庭指控。

她认为:“唐人街商户日后应不用再担心伯内特再次到该区偷窃!”

店东满意裁决 难信被告从此绝迹

明报/小偷伯内特承认偷窃犹太市场内华人店东黄先生的Jungle Fruit蔬果店一案中,主审法官毕素(Bassel)昨天同意判被告3年内不准踏足中区华埠及犹太市场地区,范围是北起书院街、南至皇后西街、东至Berkeley St.和西至巴特士街。另加3年监守行为、要继续接受戒毒辅导,同时当被告搬到卑诗省后,其缓刑转于该省进行。

Jungle Fruit蔬果店店东黄先生对上述判决表示满意,但他感到:“我不相信伯内特从此便绝该区!”

法官毕素判刑前称,他同意受害人店东黄先生的申诉, 指“被告不断到该区偷窃是侮辱了小商人,偷走了他们辛苦赚来的血汗金钱,那是极可恶的行为。”

他说:“尽管偷走的不是贵价货品,但对小商人已是重大损失!”

他指若不是控、辩双方同意要求只判被告3年内不准踏足中区华埠及犹太市场地区,他会主张判被告入狱3、4个月。

被告辩护律师鲍威尔(Donald Powell)判刑前向法官求情称,被告已有6个月未有犯案,同时在社区中心的厨房做义工。他打算搬往卑诗省投靠他的大儿子,改过自新,当地会有家人的支持,故希望轻判。

求情指已有半年无犯案

但他承认,被告吸食可卡已有20年,他原本要参加为期28天的戒毒计划,但并未完全成功。他于去年11月30日开始戒毒后,于12、13日后便退出。

该案检控官米彻尔(David Mitchell)向法官强调,中区华埠及犹太市场地区店东担心被告再次到该区偷窃,捉到他时又不想与他正面冲突,故判禁足令,可让店东见到他到该区时便可报警,告他违反法庭限制。

Jungle Fruit蔬果店店东黄先生上月曾出庭向法官宣读受害人申诉书,指被告伯内特“无数次向他们偷窃,他也偷走时间、血汗及辛劳。那是甚不公平……感到被侵犯,好像被人掌掴”,而金牛城超市老板陈旺也有出庭支持他。

被告于去年10月8日被捕后,曾被扣押狱中42天,至11月18日承认被控5项的其中3项偷窃罪,获准以500元保释外出。

他于庭上承认于今年5月5日、27日及6月4日,3次偷窃Jungle Fruit蔬果店的盆栽,共3项偷窃5000元以下的控罪,但不承认7月24日和26日的2项偷窃。

店东黄先生称,该店被5次偷花,被偷每盆售价20元至50元的盆栽,总共被偷7盆花,损失达200元。他又见到小偷伯内特自已在街摆档,以每盆8至10元价格出售盆栽。

他说,尽管他每次都有报警及“强迫”警方看保安录影碟,但警方一直未有将小偷拘捕或发出控罪。警方不知何故于案发4个月后才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