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4/不堪移民路 付出代价高:程思被子杀害

加拿大都市报李海涛/2010年12月2日在图书馆疑被儿子用强弩射杀的大陆移民程思,早在今年9月,曾与《加拿大都市报》记者见面,投诉他被几名制服人员赶出家门的事件,并声称他在1997年曾遭车祸,后被送入精神病院等,由于程思所叙情节曲折,且不少细节无法获得证实,原想在作一些补充采访后再予报道,不料他竟遭此横祸。

今年9月程思因陷入纠纷求助媒体,本报记者约他在太古广场相见,没想到他竟然不知道太古在哪里。记者以为他是一位新来的移民,但他回答来加已13年,不会开车,一直乘公交车仅往返于家和单位之间,对其它地点知之甚少。实际上,他原来居住已经超过10年的家,仅距太古广场5、6公里左右。

与记者庇护所相见

9月30日,记者按照约定到多伦多东区Danforth Ave 一个政府庇护所去采访当事人程思。记者见到程思时他身穿浅色牛仔衣,深色裤子,浑身散发着一种馊味,感觉已经几天没有洗澡。他身高在175厘米左右,身材微胖,皮肤较白,满头灰白发,一双大眼透露着恐惧不安。记者把车停在附近的一家Canadian Tire的停车场,在车内对他进行了采访。

程思向记者表示,他是江西省南昌市人,出生于1958年,出国前在云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厅任化学工程师,主管橡胶加工工业生产技术。他称他的妻子名叫方承梅,出国前是云南大学英语教师,他们在1985年5月于江西省南昌市,由所在学校的南昌大学团委婚介所介绍相识并结婚。女方父母当时也在南昌工作,但祖籍在昆明。后来二老退休人老思乡,他们和二老一起返回到女方祖籍地昆明工作,因此他在昆明属于倒插门女婿,人地生疏。

1996年1月方受云南省外派到澳大利亚学习英语,当时全省仅有5人获得外派,程思于同年6月到澳大利亚悉尼陪读。

一场车祸改变未来

程思在送交本报记者的投诉信中声称,他于1997年2月27日早晨7时许,在澳大利亚悉尼市一条僻静街道的拐弯处遭遇了车祸,当时“颅脑开裂,休克五天四夜,生命迹象残微,Princess Alfred Hospital称我已经丧失了复生的希望。后来,在我的主治医生Maggie教授超凡医术的救治下,我终于以一个落下严重残疾的弥留之身起死回生、重返人间。”

程思当时向记者展示了头颅上的伤疤,并称体质很弱,有暂时性失意,手指僵硬不能弯曲等症状,完全无法从事体力工作。

程思称车祸后他受到很大刺激,身体和神志尚在恢复之中,常处于不省人事的状态。后来他被人送进精神病院,尽管他表示自己没有精神病,但工作人员不听辩解强行把他带到医院。到了医院后,医生确诊了一下就命令把他绑在床上,立刻注射药物。他表示,当时就像动物一样,在床上挣扎呼叫却无人相助,医护人员仍然强行对他进行了处置。直到第二天,他出示学生证,要求中国驻悉尼领事馆人员出面,才把他从精神病院中解救出来。

医生教路: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

本报几年前曾经报道过新移民的精神健康问题,记者在以往采访中也遇到过有新移民称被误抓到精神病院的案例。他们均因语言问题和极力争辩,最终被强行注射镇静药物,因此一旦被误抓如何证明成了一个不小的问题。

记者为此采访了多伦多西区医院精神健康临床治疗师杨坚医生,该院开设的亚裔精神专科,治疗了不少亚裔新移民患者,而且均在安河健康医疗保险计划内。

杨坚表示,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激动和挣扎,要冷静下来。越反抗挣扎,医护人员会越采取比较强制的措施来控制他,更要让他留在医院里接受治疗。因为医生会怀疑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这本身就是精神病的表现。他需要证明自己可以控制自己才行,而且还要证明这种情绪的控制不是表演和装出来的,是一种真实的控制。医生还要确定他不会伤害自己或者他人,如果是正常人,精神病院也不会把他留院很久。如果被别人陷害送进精神病院,证明无病出院后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对方责任。所以,要证明自己是正常人最好不要有太多动作。

程思曾流落街头

程思在采访中告诉记者,他不到50岁的时候已经是满头白发,头痛和各种炎症接连不断,夜不能寐浑身疲惫,常常需要躺在床上,个人生活已近不能自理。他一直靠节省的失业金度日,每周仅花20多元购买食物。

程思称:2005年他妻子通过律师提出离婚申请,程思花费7,000元聘请一位西人律师打离婚,结果律师却不及时告诉他办到什么程度,后来无钱支付就没有了消息。

今年9月15日上午10时左右,程思声称有2名制服人员在妻子离婚律师的带领下,突然撬开他在北约克的家门,把他扭出门外,并更换了所有门锁禁止他再回来。理由是,他和妻子已经离婚,房产归妻子所有。

程思称这次武力驱逐事先没有任何征兆,事发当时他告知在场相关人士,他事前没有得到任何通知,希望他们提供有关驱逐的文件,并允许他进屋整理取走个人物品,但当场遭到拒绝。双方为此还发生争执,当日下午1时左右,33分局6名警员也到场,以控制局面不致恶化。

程思表示他当天就流浪街头,所有私人物品都没有带出来,后来经人介绍来到庇护所。他希望记者可以帮助他,了解为什么”被赶出家门,怎么”连一个法律文件都没有。他也担心自己所有补办的证件、文件和个人信息均在家中,这次又被突然赶出,这些资料再次全部失踪,为此深感不安。

记者两次随他到他家所属的多伦多警队33分局查问无果,记者当时曾与他妻子的离婚律师联络,请求被以事关私隐无法透露为由拒绝。记者只好让程思自行向律师询问。

专家教路:如何面对武力驱逐

本报记者就武力驱逐采访了安河司法厅新闻发言人科洛里(Brendan Crawley),他表示民间经常把民事执法人员称作治安官(Sheriff),美国不少小城镇的警察也叫做Sheriff。但是安河已经不把民事执法人员称作Sheriff了,正式名称是执法官(enforcement officers)。

司法厅(Ministry of the Attorney General)依照《法院法》(Courts of Justice Act)73(2)条规定,聘用这些执法官来执行法庭裁决。安河总共只有49名执法官,这个数目包括多伦多市的法庭执法人员。安河法律有20多款列明赋予执法官以不同的责任和权利。

科洛里指出,安河居民依照《租客法》和《法庭法》的规定,可以申请执法人员执行清屋驱逐行动 。法庭签署驱逐令之后,执法官将准备和递送清屋通知给现居住者,期限在清屋日前5天,执法官要在规定执行日亲自前往现场清屋,他们会完全执行完成驱逐令的所有内容。

至于房客的私人物品如何处理,科洛里表示如他刚才所讲,驱逐令在执行日前5天要送到被驱逐人的手中,因此被驱逐人会早有准备。被驱逐后房主和被驱逐者之间的财务纠纷,比如被驱逐者称还有个人物品留在物业内等,均由双方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执法官不再介入。《居民租屋法》41(2)条规定,房东要在清屋后72小时内,把房客仍然遗留的个人物品整理好,在物业附近约定的地方可以让租客来取走。执法人员可根据财产划分令的裁决,将一方的财物执行交给裁定所属方,一般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可以再续。法庭须给需要交出财物的一方发送通告,并提供听证的机会。

程思生前委托的律师郝大为也向记者表示,理论上来讲程思前妻方承梅的律师,绝对不会不按照程序办事,不会不提前通知程思。本报记者联系了办理程思清屋的律师John T. Syrtash,他表示受人嘱托不对外发表任何评论。

精神病小知识

在加拿大精神病是导致残疾和猝死的第二大原因,全国每天有50万人因患精神病无法上班。国家每年用于精神病的医疗费用有510亿,安河花费340亿。而国际卫生组织预测,到2020年抑郁症将是医药开支最大的一种疾病。

根据加拿大精神病和上瘾病症中心统计显示:

20%的加拿大人在一生中会经历一次精神疾病,而其余的80%加拿大人他们的朋友、亲属或者同事则会有精神疾病的患者。

1%的加拿大人受精神分裂症影响,8%是抑郁症,12%的是焦虑症。

70%的15岁以上的精神病患者从童年时代或青春期就开始患病。

15到24岁的年轻人比较喜欢报告自己存在精神疾病。

男性患精神病机率比女性高出2.6倍,女性的焦虑症高于男性1.5倍。

加拿大低收入人群患病机率高于高收入人群3到4倍。

加拿大精神病患者只有三分之一能接受治疗。

只有一半加拿大人愿意告诉朋友或同事他们的家人有精神疾病,相比之下癌症患者家庭是72%,糖尿病患者家庭是68%。

46%的加拿大人觉得有人用精神病来为自己的不良行为作借口,27%的人如果身边有精神病患者会感到恐惧。

法庭执法官

法庭执法官招聘要求中显示,执法官的主要工作是执行法庭裁决,比如扣押资产,递交法庭通知、驱逐败诉的租客等,主要是民事裁决的执法。因此工作中要涉及编制罚没物品清单、估算价值、计算利息、费用等。在执行裁决前需要对执法风险、安全等进行评估,执行前需要与执行经理、律师进行沟通,并准备相关报告。

在清屋驱逐行动前需要联系庇护所、儿童保护协会、社会服务、动物庇护所等服务机构,以便妥善安置被驱逐人员和动物。如果被驱逐者武力反抗,需联系警方来处理。

技能方面要求有很强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有与具有暴力倾向的人的沟通安抚能力和自卫能力,以及对暴力发展的预测力,以便及时通知警方作为后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