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28/4律师费用料达100万 唐炜臻向法庭申请律师费

明报/多伦多金融投资顾问唐炜臻被控诈骗一案,控、辩双方昨天在中区旧市议会法院再次进行审前会议,决定该案的初级聆讯(preliminary inquiry)要等至明年2月14日才举行。

可能要出庭自辩

唐炜臻在庭外称,他暂时估计打官司需要聘用4名律师,律师费总共达50万至100万元。由于他负担不起,又申请不到法律援助金,故已通过律师向法庭申请经费。他指若申请不到,他会出庭自辩。

唐炜臻指现时他的2名律师是王海云及平科斯基(Jack Pinkofski),两人对该案都感到趣兴,但都未算正式聘请。据王海云称,现时平科斯基仍未决定是否愿当唐炜臻的辩护律师。

该案检控官称,该案的审讯将先审刑事控罪,而安省证监会(OSC)的指控会随后审讯。他指那是唐炜臻的要求。

该案将于下月17日再次进行审前会议。

安省证监会对唐炜臻及其名下两间投资公司提出包括诈骗在内的12项检控,指控唐在营运其名下的基金公司时,涉嫌诈骗投资者,同时无注册就进行证券交易等罪名。若每项指控一旦罪成,法官有权判处唐入狱最高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500万元。

唐炜臻、海外华人合伙人基金(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及唐炜臻投资与信息谘询公司(Weizhen Tang & Associates)被控的12项罪名具体如下:3项涉嫌证券诈骗(违反《安省证券法》第126.1条)、5项涉嫌未注册进行证券交易(违反该法第25条)、3项涉嫌非法分销证券(违反该法第53条)、1项涉嫌意图影响证券交易(违反该法第38条。)

唐炜臻案初审前会议 押至下月17日再举行

星岛日报/涉嫌利用“庞氏骗局”讹骗客户的华裔投资顾问唐炜臻案,控辩双方昨日晨在旧大会堂法庭举行初审前会议,由于唐炜臻未有正式代表律师,控辩双方同意将案押后至11月17日再举行初审前会议。

主控官汤普逊(Warren Thompson)对当值法官表示,除非被告代表律师有新的动议,本案将于2011年2月14日举行初审,初审预料为期2个月。

唐炜臻在旧大会堂法庭外对传媒表示,现在的代表律师王海云及辩护律师卡德(Loft Cuddy)都是义务方式协助,他并没有正式聘用他们,主要原因是他估计这次诉讼要花费至少50万元,但目前尚未筹到这笔诉讼费。他准备要求律政司帮他出这笔费用,因为这类案件要聘请多名律师进行辩护,如果没有律师代表出庭对他是不公平的。

当被问及谁会出钱支持他,唐炜臻表示,他的一些前客户能会给他金钱上的支持。记者又问他如果筹不到诉讼费会怎样,唐炜臻表示会代表自己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