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23/记者享豁免权 可保密资讯来源

加通社渥太华22日电/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定记者可以为资讯来源保密。图为环球邮报记者勒布朗22日在最高法院裁定后高兴地接受媒体采访。(加通社)
slideshow 加拿大最高法院22日作出裁定,同意环球邮报一名记者要求保护资讯提供者身分的主张,要求魁北克省高等法院在重新审理涉及前联邦政府赞助丑闻案件时,尊重该记者的主张。

加拿大最高法院在裁定书中列出了案件重审指南的数点规则,要求魁省最高法院在重审案件时,要尊重记者在此案中获得的豁免权(journalistic privilege)。加拿大最高法院在裁定书中还说,该记者及环球邮报律师必须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形、来声明自己享有的权力。

加拿大最高法院在裁定中指出,只有在无法透过其他渠道获得资讯以完成执法的情形下,记者才会被命令说出资讯来源。

22日裁定的背景是:满地可广告公司“多面出版集团公司”(Le Groupe Polygone Editeurs Inc)因前任联邦自由党政府的赞助丑闻问题,遭到联邦政府提控并追偿3500万元。在该案件的审理中,魁省高等法院命令环球邮报记者勒布朗(Daniel Leblanc)在向多面出版集团公司律师回答问题时,必须说出资讯来源。

勒布朗仅用“我的甜心”(Ma Chouette)替代资讯提供者的身分,但多面出版集团公司律师一定要求勒布朗说出“资讯提供者的身分”、“与资讯提供者会面日期”及“此人是否在政府部门任职”。

勒布朗坚持要为此保密,他所就职的环球邮报因此向加拿大最高法院申诉,要求后者支持其为资讯提供者保密的主张。

勒布朗把加拿大最高法院22日的裁定称做记者赢取的一场胜仗。

环球邮报律师布洛克(William Brock)说,这个裁定也是民众的一场胜仗,有些人日后不会再因此担忧遭到报复而不敢向外界披露公司及个人的一些不法勾当。

不过,另有法律专家指出,记者虽然在此案中获得一些豁免权,但加拿大最高法院并没有赋予记者保护资讯来源的宪法保护权,这样会给日后的类似案件还是带来一些不确定因素。

高院裁记者有权保密消息来源

加新社/《环球邮报》记者勒布朗(Daniel LeBlanc)因报道赞助丑闻驰名,涉案广告公司要求他披露消息来源,但他拒绝透露线人身分。此事闹到加拿大最高法院,法庭周五以9比0票裁决,记者有权保密消息来源,但记者和代表律师要为个别案件争取消息来源守密权。最高法院下令,该案交还魁北克省法庭审理,并给魁省法庭一系列指引。图为勒布朗周五在最高法院裁决后发言,对媒体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