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01/竞争局与地产协会达成原则协议 卖屋可按拣选服务付费

(多伦多30日加新社电)竞争局周四与加拿大地产协会(Canadian Real Estate Association)达成原则协议,允许消费者拣选他们需要的地产服务。

竞争局指出,该协会同意取消“反竞争”规则,它们歧视一些地产经纪,假如他们与顾客的合约,只是将物业登上协会的多重放盘系统(Multiple Listing Service)。

竞争专员艾特肯(Melanie Aitken)表示:“原则协议若经确认,消费者出售物业时,可拣选地产经纪提供哪些服务,并只需支付这些服务的费用。它也为地产经纪提供极其需要的弹性,确保他们提供的服务与收费,能符合消费者的真正需要。”

竞争局今年2月入禀仲裁庭,要求推翻该协会多重放盘系统的规则,说它妨碍不用经纪的地产交易。谈判今年春天陷入胶着,竞争局表示,只会接受一份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艾特肯表示:“自从挑战加拿大地产协会规则以来,竞争局坚持的目标,是取得一个长远解决办法,加强住宅经纪仲介服务市场的竞争性。假如该协会的会员确认,这份协议会达到这个目标。”

竞争局在入禀前,用了3年与加拿大地产协会讨论其规则。协会的代表主动联络后,竞争局同意9月恢复谈判。

协会的董事会已批准这份协议,但仍需其会员确认,加拿大地产协会旗下有大约9万名地产经纪。已定10月24日在纽芬兰省圣约翰斯(St. John’s)举行特别会议,假如协议获确认,它将具有法律约束力,有效期10年。

加拿大地产协会3月时放宽规则,取消地产经纪所受限制。竞争局不满一条增订附例,它说有关改变需视地区地产商会规则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