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6/偷顾客中奖彩票 便利店东囚一年

明报/宾顿市一名前便利店东主被控偷窃顾客一张中奖的6/49彩票,然后领取570万元奖金,跟买大屋及豪华车。他昨天向法官认罪,被判入狱1年。

被判入狱的是63岁的Hafiz Malik。

案件发生于2004年6月,当时在多市天主教教育局工作的Lorraine Teicht拿中奖的6/49彩票走入Dupont St.被告的便利店,但是被告对Teicht表示,她的彩票只中奖10元。

被告收起那张中奖的彩票,等了半年,到2005年1月才去领取了570万元,然后用该笔巨款买了间他梦寐以求,有花园及喷泉的大屋,又买了平治及Land Rover等豪华房车,用诈骗得来的钱过豪华生活。

最惨的是Teicht,她是与3名同事合资经常买彩票的,她的同事怀疑她侵吞奖金,甚至聘请私家侦探调查她,但是当然没有结果。最后发现侵吞奖金的不是Teicht,而是便利店东主,于是报警。

安省彩票局在2007年向4名真正的得奖者作出赔偿,每人获得160万元彩金及19.7万元利息。

虽然被告的大屋及名车均被拍卖来还钱,但是现时他仍欠彩票局45万元。

控方要求法官判处Malik入狱2年半,但是法官认为Malik没有案底,而案情又不涉暴力,故作此轻判。

曾经受到冤枉的Teicht虽然有眼见到Malik被捕,但是郤没有机会见到他被判刑,因为她在今年量刑聆讯前,就因为患癌而过身,享年不过5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