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15/和菜头:记忆中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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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的童年(1)

2005年03月15日 15时03分

作者:和菜头

中国人谈自己,不可能避免谈到自己的家族。我的家族一直居住在云南怒江的双柏地方,祖宅位于半山腰上,山下是怒江,对门是碧落雪山。双柏是个艰于生计的地方,山腰以下属于白族人,山腰到雪线是傈僳人的地盘,而怒族人生活在雪线以上,据说裹着羊皮毡就能在雪地里赤足睡上一整夜。

和是我的族姓,在双柏只有我一家姓和,是白族而非纳西人。白族分为三支,其中最著名也最发达的是大理的民家,另外两支都在怒江地区。一支叫勒墨,一支叫那马。我们家属于白族的勒墨家支。有人根据我们家的姓氏,推断我们家是纳西木氏的逃奴。白族没有文字,也就没有家谱,不知道过去是怎么一回事。

关于家族的记忆最远能追溯到我高祖,他生平只有三大爱好:喝酒、抽叶子烟、吃大肥肉。此公经常暴跳如雷,老年之时儿子稍拂其意,必然绑在家门口的大树上,亲自动手用马鞭抽打。但是他活到了九十多岁,因此我们家的人对于医生的建议从来抱着姑妄听之的态度。而且,暴躁的脾气一脉相承到了我祖父、我父亲和我身上。

我祖父是我高祖的三子,以赶马为生,来往于中国和缅甸之间。由于马帮收入不稳定,他的三个儿子两个女儿都是由我祖母种地抚养成人。我父亲在家中排行第二,是家中生性最顽劣的人。在他考取了高中以后,祖母一度因为家中贫穷不想让他继续念书,觉得念到高中已经足够。我祖父劝她说:“你不要只看见脚板底下的霜,却看不见对面碧落雪山上的雪。”于是我父亲一路读了下去,最终考上了云南大学物理系,成为家族里第一个大学生。

在父亲很小的时候,家里请了巫师。那人说父亲“要远离开祖先的宅居地”。祖母听了非常忧虑,巫师解释说可能是要出门经商或者当兵一类的事情。父亲修完核物理专业以后报名参了军,送到北京集训半年,然后就被派遣到了新疆的核实验基地。那基地早已于80年代废弃,所以现在说说也无妨。从乌鲁木齐西去 100多公里,有一个很小的地方叫乌什塔拉,四面环山,中间穿过一条孔雀河的支流,永红基地就在那里。

基地男多女少,父亲已经34岁,但是坚持要回云南找老婆。他在昆明的大学同学介绍了我母亲给他,那时候军人很吃香,两人很快完婚。然后我父亲就返回了基地,从此开始了两人近20年的夫妻两地分居生活。结婚后很多年里,我父母因为没有生育而烦恼,一直到我父亲39岁上终于有了我,一时大快人心。因为是医学奇迹,关键是要成果,所以我造型很是丑陋,不能与3年后精雕细刻的妹妹相比。很多朋友见了我以后再看我妹妹,惊为天人。

母亲在怀着我的时候,曾经带着我和父亲回过一次老家,那是我到现在唯一一次回乡。我出生在母亲的老家,由于父亲远在新疆,所以母亲只能回到娘家寻求照顾。那地方也在云南,以生产铜矿而著名,叫做东川。出世是在早晨7点的样子,下了一阵雨,顺产。由于母亲是家里第七个孩子,没有什么带孩子的经验,所以母亲带我并不得法,因为疼爱我经常重重包裹。而且,那时候一周工作六天,周日还要半天政治学习,我得到的照顾并不周全,开始生病。

父亲中年得子,自然宝贝得不得了。一岁时回家省亲,见我诸病缠身,“咳嗽得跟个小老头一样”,就决定他亲自带我。走的那夜,据说我拍着火车车窗玻璃大喊“妈妈!妈妈!”,竟然将我母亲的心脏生生拍碎,多年后她得了心脏病,说是就是在那时落下的病根。成年以后,母亲说到那一夜都会落泪。

于是,我在一岁多一点的时候去了新疆。从上火车开始,我就被扒了个精光,开始了我近十年的放养生涯。到了永红基地,我和父亲住在一起,楼道就是我的天堂。我们那一层就两个身上有香味的阿姨,我经常一头撞进她们怀里,就可以骗到大白兔奶糖吃。为了补充营养,父亲每晚要给我用电炉开小灶吃。大家都用电炉,宿舍楼也就经常断电。一次,在漆黑一团里大家修保险丝,有叔叔气愤地问道:“谁家用电炉了?“我奶声奶气地立即回答:“我们家!”当即就挨了我父亲一耳光,想来那是我人生的第一课。

新疆是个很美丽的地方,四季分明。我记得基地澡堂在河对岸,夏天里每次洗澡需要从大石头上跳跃而过。等到开春的时候,河里有巨大的冰块飘下,我们就站在冰上,用竹竿划到对岸去,然后再把竹竿扔回去。当时从来没有觉得危险,至少我父亲是那么觉得的,而我只觉得有趣。有一次回家,我父亲得意地谈及打狼和黄羊的故事。说是怕我被狼给吃了,他们就把我放在一块巨大的圆石顶端,狼绝对爬不上去。我就乖乖地坐在那里,看他们在下面提了枪四处杀戮—我父亲小时候是猎手,追踪术和枪法一流,当时广受群众欢迎。我母亲反问:那么孩子爬了掉下来呢?我父亲当时瞠目结舌。

我们当时每隔一年回一次昆明,由于路费很高,需要借钱回去。第二年全年还钱,第三年借钱再上路。我被托付给了无数士兵,在车站,在售票处,在汽车站。父亲是军官,四个兜,背着个孩子相当显眼。士兵一见四个兜,都会敬礼,然后就把我接过去。从乌鲁木齐出发到永红就没有车了,每次我都被托付给兵站运煤的士兵,请他们把我带到永红去,居然没有一次弄丢。记得我三岁那年,汽车兵带着我到了永红,问我住在哪里?我记得两点:一、家门口有个大烟囱。二、烟囱前面的地上有个坑,养了几只小白兔。士兵带我找到了烟囱,我下车检查,发觉地上没有兔子,于是就摇头说不是我家。兜了几个圈子,才终于找见父亲。由此可见,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具备了一个理科生的严谨治学精神。

父亲的工作经常需要出差,而我没有脚踏车坚决不出门。所以,在北京、在武汉、在上海,经常能够看见我父亲背着我,脖子上一边挂一辆童车,一边挂一个煤油炉。武汉是我童年去过最多的地方,而渡口是我最爱。每次到了那里,我都要求自己把那个塑料币投进巨大的木箱里,且乐此不疲。喜欢武汉还有一个原因:我们到武汉的时候往往很夜了,投宿时敲门,只要喊一声“我们从新疆来”,旅馆服务员会立即起身,非常之热情地接待我们。据说,那时候有很多武汉知青在新疆,武汉人对新疆来的人都有一种特别的关切之情,更何况看见我和我父亲的造型。

在那一段时间里,我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在全国呆过不下三十家托儿所和幼儿园。最惯见的场景就是挥别刚认识一周的小朋友,在父亲怀里扭过头去,看着我的那些小朋友们在铁门背后朝我挥手,喊着:“菜头,再见!”再见!菜头!在北京。再见!菜头!在大武汉,再见!菜头!在上海。再见!菜头!在西安。再见!菜头!在昆明。

到了1980年,父亲在部队服役已经超过十年。在回昆明省亲的时候,一个很偶然的机会里听说驻云南寻甸大石洞的24基地需要人,于是就找上门去,要求调动。事情出奇地顺利,按照我妈的话来说,“连一分钱的礼都没送”,父亲就顺顺利利地调回了云南。记得离开永红基地是在夜里,我坐在高高的行李包上,等待军车来接我们。从很远处有两道雪白的灯柱转过来,人群挤挤挨挨地把我们往车门送。很多叔叔阿姨都落泪了,因为父亲能够回家的缘故。他们中的很多人已经在永红结婚生子,不知道哪一天能够离开。看见战友离开,想着自己将在戈壁深处继续留下去,想来滋味一定不那么好受。

我很想再看一眼基地的红山,那是永红基地的标志。永红基地的人永远不自称是永红人,而是会说我们是红山的。我很想再去爬一次基地的小白楼,俄式的四方建筑,父亲就在那里工作。曾经在小白楼上,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目睹核弹爆炸。那天父亲如风一般冲进了幼儿园,一把抄起我就走,说是“看原子弹去”。小白楼上站满了人,都冲一个方向翘首以待。一会在山峰之间看见巨大的黑云升起,四周掌声如雷。再过一会,冲击波到了,窗玻璃剧烈颤抖,我在一边看了觉得非常有趣。我还想去看看我的小学,就在小河对岸,在澡堂旁边。父亲每次洗澡的时候都指着那里告诉我说,等我六岁时就送我去哪里读书。

在车上,我问父亲,那我现在去哪里上小学呢?父亲摸着我的头,什么话都不说。我又问父亲,我们还会回来吗?他还是不发一言。军车在夜里向前进发,窗外只有荒凉的戈壁,长满了枯黄的骆驼刺。这一幕荒凉的景象我一直难以忘怀,我不知道是因为景色的缘故,还是那一晚军车上异样的沉默。

大石洞距离昆明83公里,隐藏在一个山谷里。从公路上转进去,边上是一条河。走过约2公里就豁然开朗,整个基地在公路下徐徐展开。后来看《桃花源记》,觉得那就是大石洞。父亲分到了一间教研室下的宿舍,开了门,地上落了很多灰。我如同一条小狗一样跟在他后面跑出跑进,看他拖地,看他在床上铺报纸,安顿一切。我们这就算是到家了。

第二天,我被送进了幼儿园。记得第一堂课的时候,所有小朋友都坐成一个圈子。就在那时,我突然发觉全班就我的鞋最破最脏。于是,我用力把脚往小板凳下塞,塞,塞,想把它们藏起来,不让他们看到。那天我什么事都没有做,满心就想着我的那双鞋。周日的时候,父亲给我买了一双新军用胶鞋,我的心情才终于好起来。

很快的,我适应了在那里的生活。而且由于过于活跃,令老师屡次找我父亲投诉,这样一来就使我更加不愿意呆在幼儿园。基地很小,但是父亲把我办了全托。有一天晚上出来散步,我看见父亲和另外一个军人走在路上,就挣脱老师,疯了一样叫着“爸爸”奔过去,求他带我回家一晚。如今想起来觉得那是件很神的事情—父子都在巴掌的大小小基地里,但是我居然要和父亲路上邂逅才能回自己家一次。

(未完待续)

(作者:和菜头)

记忆中的童年(2)

2005年03月21日 13时03分

作者:和菜头

(接《星星生活》第181期第B28版)

五岁半的时候,幼儿园已经太小,父亲决定送我上小学。报名那天,老师请我写自己的名字,又叫我写了几个字,居然就获得通过,编在大石洞子弟小学一年级二班。能上学了,我自然兴奋得不得了。一晚上拿出新书包和新铅笔盒看了又看,闻了又闻。新军用书包有种特别的味道,用牙咬背带会让牙齿感觉很酥。

第一天上课,学的是韵母啊哦呃依乌虞。上午教,中午放学前默出来就可以走。我怎么都记不住那六个字母,只觉得它们曲里拐弯,记得前一个立即就忘了下一个。我考了三次,都没默全。看着同学们一个个背起书包离开教师,基地的喇嘛声声吹着午餐号,我觉得心里乱做一碗水。想来想去,我做了一张小纸条,抄上了六个字母,放在听写本下,准备作弊。可惜的是,班主任董老师法眼如炬,当场发觉,给了我脑门上一竹棍。这是我生平第一次作弊,就在小学第一天的第一课上,因此要说我本质不错,那是假话。此后,我生平作弊无数次,仅被再抓过一次而已。

从幼儿园搬回家里住,实在是件很痛苦的事。中国人所谓“阴天打孩子”,我从那时候开始经常遭到体罚。我六岁多一点的时候,我父亲心血来潮,说是要教我背99表。方法是带着我从基地的山路上往下跑,跑到上气不接下气的时候,他就问我“六七多少”之类?如果回答错误,立即赏一耳光。一趟山路跑完,九九表背完,而我的脸已经被打得麻木了。父亲美其名曰物理刺激教育,说人类是灵长类动物,肉体上的疼痛能够加深记忆。

我至今对体罚深恶痛绝,也对夫妻两地分居深恶痛绝,更对知识分子深恶痛绝。打就打了,还要他妈寻找理论根据,还不如根本不说话,揍了再说,我心里还好受一点。当时号称“三天一小打,七天一大打”,我怀疑我父亲根本是打人上瘾。尤其是打我之前还要叽叽歪歪说一番道理,更是让人觉得烦恼已极。

根据我和同学交流,基地里打孩子的现象非常普遍。几乎家家都打,似乎那是当时的流行娱乐。想一想,距离文明城市只有83公里,但是根本回不去,挤在那么个山谷里,不打打孩子,这日子简直不知道怎么过下去。值得安慰的是,我们当时流行一种说法:打到一定程度,就会习惯,怎么打都不疼了。我一直盼着那天早日到来,在此之前我尝试过往裤子里放铅笔盒,塞木板,但是总是被发现,而且被打得更加厉害。

如果细心观察,就可以发现我很小就不爱回家。每天放学,同学们都住家属区,就我一个人住在很远的教研楼。很多年后,当我看电影《洗澡》,看见痴呆儿子用小棍划拉着墙往家走,一下子就会想起自己来。告别了最后一个同学,我自己有很长的一段山路要走。我就那么拿着根棍子,一路上东游西荡,慢慢晃回家。或者追逐一只蝴蝶,或者跟踪一只草蜢,可以在一路上玩很久,然后回家领一顿打。

因为惧怕挨打,我甚至因此提高了自己的学习成绩。有一回,我玩高兴了,回到家才发现自己的书包不知道什么时候开了,里面的书全掉了。这事根本不能和我父亲讲,不能的意思就是小孩子心里理解的那种“不可能”,那是泼天的大祸,不知道要被打成什么样子呢。没有了书,要上课,要做作业,那怎么办呢?小孩子有小孩子的解决方法:我用下课的时间,强背下一整本语文课本—在还没上那些课之前,我把一本书全背了下来。

过了几个星期,我父亲叫我问话。他手里拿着几本被红泥水染成红色的书,问我是不是我的。当然是我的,上面写着我的名字和班级。我当时一看见自己的书,觉得头嗡地一声就大了N倍。心里想着,今天完了,全完了。书丢了,我准备就这么混到下学期的,没想到竟然有人那么多事,还把书送了回来。不过想想也没办法,整个基地就我们一家姓和。我父亲接着问我,你丢了书,那么这两个星期你怎么做的功课呢?我告诉他,我把书给背下来了。父亲大惊,叫我默写,我随手就默完了一本书的内容。这一下他大为惊叹,不但没有打我,反而大加赞扬。我因为能默一本书,所以那学期成绩很好,父亲也就放了我的羊。大概他觉得我身上有种不可思议的东西吧?

从此我父亲改变了一些对我的态度,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带我进山。父亲本身是个山民,现在回到了山里,整天晚饭后就带上一帮单身汉进山散步。周日的时候,吃过早饭还要带我进行专门的拉练,在山里窜上一整天,挖些野杜鹃和野山茶回家种着。在山里,他教我辨认植物,教我挖掘可食的块根,教我查看草叶折断的痕迹判断有什么动物经过。一路走,我一路吃各种他找到的野浆果和树叶,有一种生漆树的嫩尖,我很是喜欢。半年以后,我就出师了。根据他的教导,我的痘里随时放了一把小刀,为的是被蛇咬了以后在伤口上开一十字口,吸出血来,再划破衣服做成布条扎上。

当时在大石洞的山林里,经常流窜着一只叫和菜头的小兽。那牲口瘦若豺狗,行动如风。基地的人经常可以看到山上绿军装一闪,那就是我在窜行。我父亲走在路上,很骄傲地指着山上的绿影,对边上的同事说:“看!我儿子!”进山这种事我父亲从来不加阻止,而且从来大加鼓励,并且承诺我等我再大些就带我回老家狩猎。家里吃饭的时候,他偶尔会问一声:“今天在XX岩石上的,就是你吧?”我点点头,继续狠吃。他也只说一句:“爬太高了,危险。”

很小的时候,我就习惯了这种独来独往的生活,而且觉得山林就是我的家。能一个人在山里转一天,累了就采集一堆松针铺床,睡上一会儿。一身泥汗地回到家,被我父亲提着耳朵拉到对面基地饲养场,脱光了用冲猪圈的水龙头一气猛冲,然后就神清气爽地回家吃晚饭。后来看《西游记》,我老觉得孙猴子就是我,而且还不如我呢。

一个人闷在家里的时候,我逐渐发现读书是件很有乐子的事。在读幼儿园的时候,最先翻完了一本《365夜》,找我父亲换书。父亲不相信,说你字都没认全呢,怎么可能看得完?我说我可以根据前后文猜啊!他找了几段叫我念,我还都能结结巴巴念完。父亲大乐,从此每周带我去服务社的书店买新书。那地方距离我们的宿舍有3公里,每次去之前都要问我:要书还是要冰棍?我总是选择要书。一个小孩子,在大日头下来回走5公里,但是为了书坚决不要冰棍,这是我父亲一直以来津津乐道的事。他不知道我的算计,冰棍吃完了就完了,最多咂咂棍子的滋味,但是书可以随时再翻出来看啊!

1983年的时候,记得先下了一场50年不遇的大雪,然后我们就要返回昆明了—父亲调到了昆明陆军学院。在大石洞我一直过着不知寒暑的日子,甚至忘记了以前在新疆的种种。但是等大雪下起来的时候,我起初有些困惑,而后又觉得亲切。隐隐约约之间想起了以前在西北的种种,好像是在做梦一样。我想起了以前曾经有过这样的大雪,有个地方,有座红色的山。事情想起来就再不能忘记,我一次次走出家门,让雪落下来,落满一身。然后再走进门,拍去肩膀上的雪花。不是为了别的,只因为我想起我在很久以前有这么一个动作,已经多年不做了。我怀念起了北方,心里第一次感觉到悲伤。

终于是要回昆明了,我却高兴不起来。打小我就习惯了在部队的日子,习惯里家里那些带编号的公家粗笨家具(王朔语)。最低层面上,在军队里我和父亲分享一张大床,而每次回到昆明,我们全家四口睡在一张床上,一间屋里。更重要的一点是,我离开我母亲很多年,已经不适应有她的日子。据说我第一次从新疆回云南的时候,见了我妈,怯生生犹豫了半天,叫了她一声:“阿姨。”

按照我妈的说法,我是个忘恩负义背时倒霉挨千刀的小砍头。母亲的心就细在这个地方,在我父亲还没接到走前,我母亲天天抱着我看我父亲那张帅得出名的尉官照。我一岁多会叫人的时候,父亲从新疆回来,母亲指着他问我:菜头儿,你看看那是谁?史料记载,我当时咧嘴大笑,一叠声地大喊:爸爸爸爸爸爸。我父亲那颗老心估计当时幸福得皱成一团,当事人回忆,他把我抱在怀里亲得我一脸是血痕—当兵的胡碴子那可不是盖的。和菜头三十九,中年得子,宝贝非凡。而在我印象里,我父亲从未在新疆指着照片教育我谁是我妈,男同志粗糙就粗糙在这些地方。

甚至回了昆明很多次以后,我妈如果烫个发,我就直犯嘀咕,觉得这面前这女的是一“熟悉的陌生人”,吃不大准。而我妈那里理会得我那小心如何琢磨,见了面又是亲又是抱的,我总是觉得非常地不自在。那一声“阿姨”让我妈难受了几十年,动不动就提出来讲。可是我又有什么办法?我是一个山里的野孩子,已然错过了童年的母爱。而母爱这种东西重在每一天相处,以后恶补是补不回来的。我习惯了军队的军号,习惯了绿色的制服,习惯了集体宿舍生活里全是男的,我根本不知道如何与女性相处。

而且,要离开大石洞令我非常为难,我觉得要离开自己的好朋友是件非常难的事情。当时我有两大兄弟,平展和常云。平展是个很小很小的萝卜头,一口整齐的牙齿。他那牙齿全是立着啃饼干练出来的,没事就展示给我看。后来看动画片里的海狸啃木头,我一下子就想起了他。平展真是我兄弟,我们的兄弟之谊建立在相同的情趣上:一次学习委员杜国斌女士记了我们两个的名字,恨得我们牙痒。兄弟二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去吃光杜小姐家自留地里的胡萝卜。我到今天都想不出来世间竟然有这么一种奇异的报复方式,但是当时我们两个觉得那是最好的。

放了学,我们两个如同恶狼一样窜进了家属区的自留地。可怜杜学习委员家的萝卜才长出点樱子,还没有我们的小手指头粗,就被我们两个拔将出来。用手擦了擦泥,开嘴就啃。要说那时候的孩子还是老实,虽说是报复,但是我们硬是没敢糟蹋东西,每根萝卜都啃得精光,没一点浪费的。我们恶狠狠地吃了一肚子萝卜离开,当晚平展同学就拉了肚子。而我一直健康,而且看起来将会永远健康下去。

常云是个老陕,也许是山西人,反正我永远都听不出他倒底说的是陕西还是山西。那孩子黑得跟夜似的,常年累月戴一军帽。当时我们是低年级,高年纪的同学经常来抢我们的军帽。常云同学被抢了军帽就失声痛哭,像条真正的汉子那样的低声抽泣。我路见不平,就约了三个同学去堵截抢帽子的人,没想到竟然打成了个平手。从林子里出来,常云跟在我身后,不知道我当时是怎么想的,心里越来越烦,就又拉了常云同学对打了一顿。这一次,他妈的还是个平手。但是,打完了以后,我们就成了非常铁的哥们。这里面的逻辑我到现在都没想清楚。

小学三年级,什么都还不知道的时候,什么都才开始的时候,山里的山茶花才开,我还惦记着我找到的那丛野草莓,居然就要走了。和平展、常云告了别,就上了车,离开了基地。记得常云当时还写了一张纸条给我,用他那熟悉的雷锋体在纸上写了什么“告别战友”一类的话。我当时一点都没有意识到,其实回到昆明,我这个小战士就算是真的退伍了。

回到昆明的时候是在雨季,连日连夜的要下上半年。我妈给我换了一身崭新的行头,换下了我那身惹眼的军装。那时候,街上已经有人穿喇叭裤,提着手提式录音机放着音乐照耀过市。我那一身军装委实过于招摇,类似乡下的表弟。昆明陆军学校在郊区,父亲只能在周末回来,在很简短的交接仪式以后,我就此开始和和两个女人一起的生活—我妈和我妹妹。我父亲甚至连多余的话都没说就上车走人了,而我渐渐陷入恐惧和无助之中。

昆明对于我来说,是种大而无当的存在,一如我多年以后行走在北京的感觉。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车,那么多的声响。在山里住惯了,习惯性地对任何一种声响,任何一种移动做出反映。而昆明市有太多声音,有太多移动目标,我很快就消耗完了精力,陷于恐慌之中。甚至开始切赤仇恨这个城市,一心想着逃回大石洞的山里,即使没有我父亲也全无所谓。我是一只恐慌的鹿,站在喇叭四起的路口。

好在我被立即送进了学校,富春小学三年级二班。更好在我是个语言天才,通过断续返回昆明,我在普通话的基础上学会了纯熟的昆明话,因此不怕被欺生。第一天去上学,母亲还专门为我买了一个海棉的塑料铅笔盒,我妹妹从来都没有过这样的待遇。我昏头昏脑地被领进教室,被安排在了一个小女生身边。她看了看我,并不说话,手里的橡皮散发出一种香甜的味道。第一堂课是美术,但是我没有带彩笔,只能笔直地坐在那里。我的同桌扭过头来,问我:“你没有带笔?”如同阿甘说过的那样:如果说这世界上真的有天使,那么我在那一天真的遇见了天使。

她随即用笔捅前面的女孩子,叫她借几只彩笔来用一下。前面的女孩子转过脸来,冲我一笑,递了满把的笔来。我在第一天记住了这两个人的名字,并且从那一天起这一辈子不能忘记。我的同桌叫苏峰,我的前排女生叫段萍。这种好感贯穿了其后二十年,在非常偶然的机会里重逢她们,我都会觉得那一整天的心情很好。在她们的面前,我永远做不出一张装B的脸来,只会是发自内心地微笑。像是顽劣的学童长大了,偶然重拾当年心爱的玻璃珠。

变换环境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充满了危险,很可能因此不适应而产生异常。而我很幸运,大石洞的子弟小学是五年制,而昆明那时候改为六年制。我等于凭空多出一年来,把已经学过的东西再学一次,成绩自然突出,一点都看不出我是班里最年幼的一个。但是,陌生环境对个人的影响依然存在,只可惜那时候没有什么心理医生而已。上学没多久,我就发生了经常性的呕吐现象。常常上着课就突然冲出教室,呕吐不止。老师只能差同学把我送回家,我因而得了半日病休,可以心满意足地躺在床上看小人书。(待续)

记忆中的童年(3)

2005年03月25日 12时03分

(接《星星生活》第182期)

那样的情况一再发生,等我成年以后隐隐觉得那并非真的是一种病,而是一种心理异常。在陌生的环境里,我采取这种方式自我保护,从而获得回家的权利,与家门外面的世界隔离开来。我母亲觉得那是因为我身体很弱,又觉得从小亏欠了我,因此在伙食上痛下苦功,每日恶补。甚至是我的大伯父都亲自过问我的健康问题,从怒江送来了一批大补的蛤蚧(类似娃娃鱼,体型较小)。吃了那东西下去,我胃口大开,在一年的时间里完成了从豺狗到肉猪的转变。从那万恶的 1984年起,到现在为止,整整21年里,我与“英俊俊朗”再无任何关联,从一个短跑健将蜕变为一个铅球选手。

城里的小孩子要比我这个山猪(前山猴子)聪明得多,但是相对的,他们玩的时间太多了,而我读书的时间远远超过他们。所以,我很快成为班上的故事王,下了课身边围绕了一大帮人,听我讲故事。小学时候,我身边已经有了很多身体发育超过头脑发育的同学,他们慢慢觉得把决定权交给我可能是件很不错的事。而我就负责指挥他们殴打任何我看不顺眼的人,一时成为班级两大势力集团中一派的大哥。

但是班上公认的聪明人中有个叫周松欣的,始终对我保持“NO BIRD”的态度。他不鸟我,我更不鸟他。但是一次在班会上,我讲述了小时候在新疆的故事,他当场站起来反对,说我一准已经被原子弹给烧死了。我本想差人揍他一顿了事,最讨厌这帮知识份子了。但是,他第二天从家里来,讨了他家人的示下,以“小徐霞客”赞我。我虽然不知道徐什么是什么人,但是见他表情真挚,也就欣然和他做了朋友。而且一做就是极好的朋友,一直到现在。

他家里的书多,我家的书也不少。他的乐趣在于到我家淘书,淘得一批就尽数抱走,再不归还。而我的乐趣就是去他家借书,把自己的书再借回来。他和我是我整个童年所见最优秀的两个口水家,经常两个人滔滔不绝到口干舌躁,从UFO到太极拳无所不谈。认识我以后,谁敢欺负他,我就出动兵马帮他出气。而他则经常扮演我的策士,曾经不无忧虑地在放学路上劝说我:“你要当我们二班男生的王,那就得和女生搞好关系,尽量取得她们的支持呀!”

四年级的时候,我们班的一干打手已经尽归我门下,于是在黑板前为了做了登极大典。大典极为隆重,我身后是两位男生为我高举笤帚以代替宫女打扇之职能。天下既定,我的兴趣就就脱离了政治,和他终日研究各种秘密玄学。我们看了一本《大侦探小卡莱》以后,对红白玫瑰战争感兴趣已极,相互封对方为白玫瑰骑士,见面暗号是Long live the white Rose!并花费了大量时间,发明了一种只有我们两人才懂的语言,和一整套编码方法,终日以相互写密码信为乐。

周和我既然远离群众,以智者自期,就语多怪癖。班主任周老师觉得有挽救我的必要,于是成为我后两年心头大患。她对我的评语是“吊二郎当,玩世不恭”,下了课就要拉了我站在走廊上教育我。这实在是一种很痛苦的事情,我一时幻想我有花仙子的项链可以把她变没,一时幻想用机枪把她给秃秃了。最后唯一的办法是我练就了“走神大法”,面对她的时候,只要凝视她的小舌数秒,我就立即灵魂脱离肉体,飞到乌有乡去了。这一大法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在此后的20 年间,我总能非常迅速地转入自己的内心世界,对外界世界充耳不闻,或者以惊人速度走神,对人和物毫无反应。即使是在恋爱时,我也能说完上句,就立即神驰天外,忘记了身边还有个人存在。

周松欣的境遇要更为悲惨一些,因为他的成绩不算很好,因此评语只得一句:害群之马。比我还少四字。他是典型的文科生,曾经和我看了苏联儿童小说《全不知气球旅行记》后,两人合著一本《黑煤炭气球旅行记》,一时富春纸贵。其中,黑煤炭是他给本班一女生起的外号。但是他的数学奇烂无比,六年级时给他讲解应用题,能讲到我杀心四起。他家教很严,母亲规定:数学距离90分多少,就得挨几下屁板。期末考试一完,他往往就要魂不附体很久。

五年级的时候,他考完数学,对完标准答案居然只得76分,几乎当场晕厥。于是他和我策划到教务处长办公室偷出数学卷子来篡改答案,而我居然答应了他。偷了卷子出来,改到91分,又再把卷子放了回去。放卷子的时候,我装做整理考卷,一分一合之间,就把他的卷子放了进去。数学老师兼教务处长黄女士一声厉喝:这东西也是你动得的吗?内力到处,几乎震断了我的心脉。我后来想,网友不如朋友之处,就在这些事上。朋友几十年滚打过来,风里来雨里去,这份情谊远非网友能够比拟。

毕业考试完毕那天,我们两人从教学楼出来,去我家淘书。心里没有一点对即将结束的小学生涯的感触,只想着赶快回家翻个痛快。走在路上,偶遇苏峰同学。她对我们挥挥手,说了声“再见”,然后就一蹦一跳地消失在街道那头。我对周说:“怕以后再也难得见了。”他突然叹息了一声,很沉重的样子。

其实我们很早就知道,初中的时候我们两个必然分开。他注定了去一中,而我注定了去八中。昆明虽小,但是两校之间的距离足够使两个小孩子心生畏惧。幸好我们已经一起看完了《丁丁历险记》,一人珍藏一半,总有再见面交换的想头。而且,我们还看完了小人书版的《倚天屠龙记》,多得已经甚多,没什么值得抱怨的。无非是要记得我们白玫瑰骑士的身份,和见面时不变的暗语。

1986年,我上了初一。这一次去新学校要比转学到富春小学情况好,因为八个初中班里都有我的小学同学。那是最为盛况空前的一次,从此我的小学同班同学里只有十分之一升入重点高中,五十分之一升入大学。昔年的小学同学最后能一起念到大学的,居然只得三四人而已。

第一天去学校,唯一要做的事情是打扫卫生。尘土飞扬之中,老师叫我们坐下,开始做学前动员。那时已近黄昏,教室是老式的房子,长窗外的老树上爬满菟丝子。高原下午的阳光从长窗外倾泻而入,照见教室里漫天飞舞的尘埃。就在那阳光之下,在飞尘和嗡嗡耳语声中,我突然看见前排一个女孩子转身过来和身后的人说笑。阳光撒满了她的脸庞,她的笑容并不真切,却灿烂异常。我突然感觉到自己被雷劈中了,世界突然停顿,只有自己的心跳声响若雷鸣。我听见自己的心里在说,若能和她一直在一起,日日见到她的那张笑脸该是多么幸福的事啊?

就在那一瞬间,一个全新的世界突然出现在面前,景色熟悉而陌生,一切尚未命名,等待我的进入。就在那一天,我意识到:我的童年整个结束掉了。

(作者:和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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