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17/联邦推操守规例 信用卡收费利率须公开

明报/联邦财政部长费拉逖(Jim Flaherty)昨天对本国的信用卡及过帐卡业推出“操守规例”( Code of Conduct),限制发卡公司要为消费者提供明显的收费及利率资料;推出新收费及加收费时前要预先通知顾客;顾客不愿付新收费用而取消合约时不能强加罚款等。

加拿大独立商人联盟(CFIB)主席Catherine Swift指出,各商户于近1年经历过不断上升的信用卡收费,该联盟曾于2009年中向联邦政府呈交推出“操守规例”的建议,故该会对上述宣布表示欢迎。

联邦政府指他们已谘询过商人、消费者协会、信用卡及过帐卡网络和发卡的公司,才推出该项“操守规例”。然而,信用卡及过帐卡业仍有时间研究昨天推出的新例,至下月17日前可提出意见。

费拉逖称,过往不少商户曾投诉于接受信用卡或过帐卡付款,或对过帐的收费方面都并无多大选择,很多时商户会将该类开支转嫁给消费者。新推出的“操守规例”能让商户有更多选择及鼓励竞争,从而令商户减低支出。

该项“操守规例”,能让商户于接受信用卡过帐时有更多选择,不用被迫接受某些过帐收费。

联邦政府于上月29日在国会提出该项《付款卡网络法例》(Payment Card Networks Act),为财长提供监管该行业的权力。该项新法例,也可让加国金融消费者局监管各付款卡网络及执行上述新法。

该新法让商人清楚知道接受信用卡付帐时附带的收费,故能计算成本;让商人选择接受那种付款方法;为商人提供弹性的付款卡收费,鼓励消费者选择低收费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