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25/证人:麦博求客户签名认借钱非“代投资”

明报/麦博集团 (M P Global Financial Ltd.) 及其总裁邓越文,涉嫌无登记下进行证券交易而违反《证券法》一案,1名中国男移民昨天在安省证监会举行的审讯中作供称,当被告及上述公司于去年6月被证监会调查时,被告曾与其律师召开投资者大会,要投资者签名要求证监会不要禁止麦博集团继续进行交易,同时签名同意麦博集团是向投资者“借款”而不是“代作投资”,但他没有签名。

该聆讯主审法官利特(David Knight)已发出禁令,禁止传媒报道投资者证人的身分。

上述投资者甲昨天作供指出,被告于去年6 月带同律师召开投资者大会时,禁止参加者拍照及录影。其律师于会中称,上述公司不能立即解决面对的问题,并指投资者购买的“债券”并非是正确的字眼,他还说证监会无权禁止麦博集团进行交易。

投资者甲说,去年1月他参加麦博集团主办的春节茶会时,邓越文声称该公司生意做得好。该公司1名女职员曾向投资者展示该公司的业绩,包括1个月内的70项交易中,有67项是赚钱的,她又指投资的条款是获得保证的。

投资者甲指他当时问该名女职员:“若该公司破产,投资者会怎样?”

投资者甲作供称,当时她回答:“那么便不能取回本、息!”

投资者甲表示,其后相约被告做投资时,他曾问被告:“你公司的生意是否合法?”

他指当时被告回答:“当然合法!我们的文件及生意都有律师帮忙。”

投资者甲说,其后他于去年2月总共投资了6万元,他接获的证书收据写明每月可获2%利息,同时可于半年后随时连息带本归还。然而,他于去年3月收过一次800多元的利息之后不久,便有朋友告诉他上述公司投资失败,再收不到钱了。他曾致电找被告望归还本金,但并无回音。

投资者甲指出,当时约有10多名投资获通知到该公司开会,1名女职员向投资者出示该公司于2008年5月至8月间的投资纪录,显示其实外汇交易所占比率不大,5至7月间有少许盈利,但8月的交易则损失惨重,最大的1宗交易损失达100万元。

被告的辩护律师斯珀素里(Anthony Speciale)在审讯中质问投资者甲:“你以前投资过股票及互惠基金,现有公司给你每年24%回报,较一般银行的每年4%利息多出很多,你是否同意风险一定较大?”

投资者甲答:“当时我意会到每年24%回报是较一般为高,感到可能会有风险,但该公司重申投资条款会获保证!”

斯珀素里追问:“可否说是麦博集团向你‘借贷’,每月向你发‘利息’。”

投资者甲表示并不同意,他说:“我认为是‘投资’,麦博集团每月给他‘回报’。”

另1名也是中国移民的男性投资者乙昨天也作供称,他于2007年开始向麦博集团投资,至2008年也一直无问题,每个月都收到利息,故由初时的2.4万元投资,于2008年10月再加码2.6万元,变成总共投资5万元。他获答应每月赚取2%利息及于半年后便随时可连息带本归还。

他续称,至去年2月获通知参加该公司主持的客户会议时,1名女职员告诉客户,又展示该公司的交易纪录。指出证监会已下令禁止该公司继续交易,该公司暂时未有资金向客户发回报。他指曾书面要求麦博集团交还本、息,但未有答覆。

聆讯今天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