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18/专家分析财长3招成效,固定利率最奏效

明报/对于联邦财长费拉逖推出三招收紧按揭,有专业人士认为,当中以所有按揭借贷人士必须符合5年固定利率一招较能奏效,因为银行往往根据借贷人的还款能力决定贷款额,偏高的5年固定利率会降低借贷人的还款能力,令借贷人日后较难取得借贷,又或令申请的贷款额较以前低,置业者被迫购买价值较低的物业。

尽管如此,行内人认为,银行面对建立了一定关系的顾客,不会“墨守成规”,会酌情处理;至于部分未符合借贷资格的准买家,若转向一些俗称B Lender的贷款人求助,“弹性”或更大。

银行率先按新例审批贷款免混乱

据悉,新措施虽定于今年4月19日正式实行,但有银行在财长宣布新例后2日,便以此来审核借贷,目的是避免有楼房刚巧于4月19日后交吉,引起混乱。

富勤集团的Paul Cheng表示,银行在审批借贷时,一般标准端视乎:第一,借贷人的财务纪录,例如工资、工作性质的证明;第二,信贷纪录,亦即是过去曾否拖欠债务如信用卡数、按揭还款等。这通常以一个名为Beacon Score作为评分,借贷人要取得贷款,必须取得至少690分。基本上,这两方面的要求,在新例实施前及后的分别不大。

然而,借贷人的还款能力亦是银行审批借贷的决定因素,而借贷利率就起了关键作用。

借贷人要取得贷款,其基本开支,包括电热、煤气,以及按揭还款等,不能超过家庭总收入的32%。所谓家庭总收入则以物业屋契上持有人的收入总和作准。

新例要求借贷人即使选择较低的浮动利率,亦须符合5年固定利率的标准,但因5年固定利率偏高,在借贷人收入、可负担首期及摊还年期不变情况下,高利率便相对地拖低了借贷人的还款能力。这时,借贷人便可能因此而较难取得借贷,又或可贷款额被迫调低。

财长这一新规例,主要目的是万一日后利率上升(在衰退过后,央行调高利率可说指日可待),借贷人仍有足够的供款能力。即使借贷人选择多付首期,亦不会帮助他们在这新例下取得贷款,因为首期多寡,与借贷人的还款能力无关。

第二招是减低物业再按揭(refinance)所能取得的现金,由原来物业价值的九成五,调低至新例后的九成。郑先生表示,这条新例只对目前正做按揭的用家有影响,同时亦不会左右物业本身的价值。

郑举例说,业主可能早于10年前购下物业,10年下来,物业价值可能早已上升;然而,按揭款额却仍维持不变,业主便可透过再按揭而套取一笔现金,作其他用途。新例中,只是将可套取现金的比例,由过去楼价的九成五下调至九成。目的之一,相信是避免有业主以再按揭,将套取得的现金炒楼。

第三招则是提升申请加拿大按揭及房屋公司(Canada Mortgage and Housing Corporation,简称CMHC)贷款的非自住物业首期,由现在的5%提高至20%。

在加拿大,贷款人一般不会向缴付少于20%首期的置业人士提供借贷,除非对方购买了按揭借贷保险(Mortgage Loan Insurance)。保险的用意是确保贷款人不会蒙受不必要损失。由联邦政府拥有的CMHC为协助一些只能负担有限度首期的市民置业,而提供按揭借保险。

该公司发言人Kate Munroe向本报表示,按现行规例,购买该公司借贷保险的要求是,首1个至2个物业单位(unit),不管是否自住,准买家只需缴付物业价值5%的首期;第3至第4个单位,首期便要10%;第5个或以上单位,首期则维持要15%。

新例生效后,第1至4个非自住物业单位,准买家便要支付20%的首期;第5个或以上的单位,要付首期则为15%。但自住物业的首期仍维持5%。

对于财长定出新规例后,借贷人会否因为各银行政策有异而得到不同的待遇。郑先生则解释,基本上银行各项活动都须向上汇报;因此,银行间应不会有太大差异。

向信托公司借贷要求较松

不过,他相信,银行面对一些已建立长久关系兼信贷纪录良好的客人,可能会弹性处理,例如Beacon Score只有670分,又或可批贷款额较要求差1、2万左右。

至于未能提供财务证明的借贷人,亦可选择向Credit Union或信托公司借贷,他们对信贷人的要求较松,但亦由于要冒的风险较大,故收取的利息亦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