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9/唐炜臻离开北美 到别处继续操盘

大纪元记者田野加拿大多论多报导/12月18日,唐炜臻案在多伦多旧政府大楼刑事法庭第4次开庭。唐炜臻未露面,律师卡迪(Loftus Cuddy)代表他出席。卡迪透露,唐炜臻现在其它国家做投资交易。安省证监会提出了新证据,但没有增加指控。

卡迪说:“现在,唐炜臻不在加拿大。加拿大和美国都不允许他进行(外汇)交易 。他就到别的国家交易、挣钱。我不知道他在哪。安省证监会又提出了新的证据,一 共4箱文件,但没有增加新的指控。”

下次的庭前预审将在2010年2月5日早9点举行,地点不变。正式审判将从2010年4月1 9日上午10点开始,历时8周。

11月13日,唐炜臻出席安省证监会聆讯时承认:“我曾集资7,000万元,赔了很多钱,现在几乎破产了。”所有的投资款都被赔光了,一分不剩;他从未向客户公布投资的亏损情况。

唐炜臻表示,网站www.wtang.com为客户显示的所有账户信息,包括所剩金额,“都是我‘任意’(Random)作出来的(created),没有会计、审计员和监督人员。” 该网站显示一名客户的投资余额为100多万元。这代表唐欠该客户100多万,但该账户的“实际价值几乎为零”。

安省证券法规定,所有在安省出售债券或提供谘询服务者,必须在证监会登记,除非有豁免权。登记有效期为一年,之后需重新申请。唐炜臻承认:他曾自称投资经理,但从未在证监会注册过;海外华人基金、唐炜臻理财与资讯谘询公司也没有注册过。

证监会怀疑海外华人基金有限公司,是“庞式诈骗”——唐用一些客户的钱,付给其他客户,作为投资回报。安省证监会禁止唐炜臻本人、唐炜臻金融集团、唐炜臻理财与资讯谘询公司、海外华人基金有限公司交易,直到201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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