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20/涉未经注册 华裔金融集团被证监会暂停交易

明报/加拿大多伦多华裔投资公司--唐炜臻金融集团因涉嫌违规日前已被暂时停止交易。“新华社”引述安省证监会周三发布通告说,该会将于下月1日举行聆讯,以决定是否延长暂时禁止唐炜臻及其公司进行交易的临时命令。

安省证监会周二发布通告说,由于唐炜臻本人、唐炜臻理财与信息谘询公司、唐炜臻集团以及海外华人基金涉嫌违反安省证券投资法,唐炜臻本人及其公司从即日起须暂停交易15天,此期限内唐炜臻所属公司的股权也不得交易转换。

通告说,唐炜臻及其公司涉嫌在没有注册的情况下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或充当基金经理的角色,同时涉嫌未向证监会申报其证券交易说明,或未开具交易收据。

唐炜臻在上周二(10日)通过多伦多华文网站发表《告全体投资人书》,首次正式承认投资失败。他在信中说,自己在投资过程中“没有靠常规的积累方式”,而是“黑箱操作”,“在几乎达到既定目标时,被突然的大额挤兑所揭穿,计划夭折,演变到了目前的绝境”。但唐炜臻表示,绝没有将投资者的钱据为己有,并请求其客户再给他一次机会,他有能力偿还客户全部投资及其所承诺的盈利。但这封信在发布不久即被相关网站删除。

根据唐炜臻金融集团的宣传材料,该公司于2007年成立,业务主要投资华尔街股票市场,客户来自加、美、中、马来西亚等。唐炜臻推广公司最著名的宣传口号是“每周回报1%”。

涉违安省证券条例.华人投资顾问公司暂禁股票买卖

星岛日报/多伦多华人投资顾问唐炜臻及其开设的唐炜臻金融集团等三间公司,被指涉嫌违交安省证券条例,可能在未有注册的情况下,以投资组合经理的身份,向客户提供服务及投资意见,遭安省证监会发出临时禁制令,勒令他们暂时停止买卖股票。证监会表示,他们是基于公众利益而发出禁令,并会就此事在下月进行聆讯。

安省证监会是于3月17日发出临时命令,下令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Weizhen Tang and Associates Inc、Weizhen Tang Corp.(唐炜臻金融集团)等3间公司及唐炜臻(Weizhen Tang)个人 即时停止买卖股票。

证监会的临时令指出,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是一间合伙有限公司,Weizhen Tang and Associates Inc是一间海外的普通合伙公司;Weizhen Tang Corp. 则是根据安省法例注册的公司,而唐炜臻则是安省居民。

这个临时命令的第5、6及7段指出,有关公司及唐炜臻曾在加拿大、美国、中国集资;他们可能未经注册而提供投资意见或以投资组合经理身份提供服务,违反证券条例第S-5章(Securities Act, R.S.O. 1990, c. S-5);此外,该等公司及唐炜臻可能在没有招股说明书,也没有收据的情况下买卖证券,违反证监法第53节(section 53 of the Act)。

基于公众利益而发出临时禁令

证监会表示,他们是基于公众利益而发出临时禁令。证监会根据安省证券条例第127(1)节第二条(clause 2 of subsection 127(1) ),即时禁止该等公司及唐炜臻买卖证券。根据同一条例,证监会又下令禁止该等公司及唐炜臻所有交易。此外,根据证券条例第127(1)节第三条(clause 3 of subsection 127(1) ),有关安省证券法例中的豁免例款均不适用于该等公司及唐炜臻。

根据安省证券条例第127(6)分节,这项禁令即时生效,如证监会没有延长禁令的话,将维期15日。

聆讯4月1日举行

此外,证监会在前日(18日)就这项禁令发出了聆讯通知,聆讯定于2009年4月1日举行,以决定3月17日发出的临时令是否需要延长,直到聆讯完毕为止,及是否需要就案件继续下达命令。

公司称现只从事外汇.临时禁令并无影响

星岛日报/本报记者昨日一直尝试联系唐炜臻本人,直至晚上终于找到他。唐炜臻向本报表示,事件现已交由律师处理,故他本人不便作出任何评论,至于被问到其律师是谁时,唐炜臻称其委托的律师正在度假,暂时不适合向媒体透露其姓名。

被问到安省证监会(Ontario Securities Commission)于3月17日所颁布的临时命令对他及其公司所造成的影响时,唐炜臻向本报称,他本人与公司已很久没有从事证券交易事宜,他本人及公司现时只从事外汇事宜而已,故该临时命令对其本人及公司没有任何影响。

至于被问及是否有客户就上述临时命令,致电向唐炜臻本人及公司查询时,唐炜臻称,他知悉有些客户正主动地有“行动及措施”,但当记者进一步询问是何种“行动及措施”时,唐炜臻着记者还是自己询问这些客户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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